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个法条不约定,悔死!

发布时间:2017-08-07 10:15:40

阅读量:155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先看一个小案例:

  2012年4月5日,吕布与董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吕布租赁董卓所有的位于本市XX区的房屋用于业务经营,租期自2012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7日,年租金60万元,按年缴纳。2012年10月,吕布因业务不景气将房屋以自己名义转租给了张某用于开办餐饮公司,2012年11月董卓发现该租赁房屋已被转租用于餐饮,但当时未作出任何表示。2013年7月,董卓因想将租赁房屋收回自用,遂起诉吕布,要求解除与吕布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吕布支付将违法转租违约金二十余万元。XX区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董卓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解析:

  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有些人不能理解,既然房屋租赁合同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出租人并未明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为何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出租人却没有权利诉请解除合同及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呢?

  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承租人租赁房屋后又转租他人的情形非常常见,由于承租人的擅自转租行为导致对房屋的多重占有关系,也给出租人带来诸多麻烦。对此,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权利,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禁止将租赁房屋转租,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同时最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当出租人发现租赁房屋被承租人擅自转租时,务必在六个月内向承租人明确提出书面异议,或依据合同直接诉请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如出租人未能在发现房屋被擅自转租后及时提出异议,超过六个月后再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本案中,吕布诉求被法院驳回即因其错过了提出异议的法定期限。(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提示:

  房屋租赁的出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同意转租以及未经同意擅自转租应当承担的违约后果,并在发现房屋被擅自转租时及时向承租人提出异议,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文|刘兆波律师(北京),法务之家原创组成员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彭臣概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有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个法条不约定,悔死!

巨额债务从天降 前妻举证巧脱身

离婚后,前妻被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共同偿还35万元借款。其实,这笔钱是前夫欠下的赌债,那么前妻该如何搜集证据,来摆脱这笔债务呢?

时间:2017-08-07 10:05

153次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个法条不约定,悔死!

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工资,实际履行能否突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李先生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期间,公司实际以每月3000元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工资。转正后,李先生才拿到约定的5000元月工资。  在了解到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的规定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每月按4000元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却遭拒绝。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3000元。

时间:2017-11-22 14:16

19029次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个法条不约定,悔死!

二次碰撞交通事故中如何划分各肇事车辆责任

本期聚焦无意思联络的多辆机动车在累积(竞合)因果关系情形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问题,通过串联权威观点和裁判案例,为读者研读这一问题提供参考。

时间:2017-08-07 10:10

167次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个法条不约定,悔死!

土地被收“有占有补”,实际损失咋计算?

某县因规划调整收回某房地产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为弥补其损失,增加了公司在建项目的建筑面积。

时间:2017-08-07 10:01

208次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个法条不约定,悔死!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和利息,被告抗辩称合同中首部甲方处打印名称与合同尾部甲方处盖章公司名称不一致,其不具有付款义务。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   原告诉称,其是一家商品进口及批发零售企业。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原告销售货物给被告公司,被告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货款。被告公司从原告仓库分两次提取了价值分别为1万元和2万元的货物,至今未支付货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

时间:2017-11-22 14:16

11327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