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是否构成赌博罪

发布时间:2017-09-18 08:56:39

阅读量:127

  【案情】

  小游在微信里建立了一个名为“接龙敢不敢”的微信群,后经朋友之间相互拉人进群,有群成员19人。群内公约为:由群主小游先发红包金额200元,红包个数6个,设置为拼手气抢红包,即每个红包金额由系统随机,同时规定每次大家抢完之后,抢得金额最低者继续发出相同金额的红包。两个月以来,有部分成员赚了4万余元,而运气最差的成员则输了5万余元。今年4月26日,群成员康某妻子因康某抢红包损失金额3.6万元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分歧】

  关于小游等19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小游等人的行为只是朋友之间的娱乐,虽然行为不当,但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小游等人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据此可以看出,赌博罪的典型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而从本案中输赢的金额来看,参与抢红包的成员输赢多达5万元之多,并非司法解释规定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

  再次,结合到本案情况来看,小游等人开设的微信红包接龙群中的红包抢的均为金钱,且19人组建的微信红包接龙群在长达两个月之内长期如此反复频繁操作抢红包,成员间输赢多达5万余元,营利意图非常明显。因此,完全符合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财物赌博的特征。

  综上,小游等19人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作者:元春华 杨鑫瑶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隋洪明律师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是否构成赌博罪

商标切忌乱“模仿”

2016年3月,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林爱虎经营的酒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招牌上擅自使用图形商标,店内发

时间:2017-09-18 08:58

141次阅读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是否构成赌博罪

丈夫肇事妻子“顶包” 夫妻双双罪难逃

驾车出行时发生交通事故,丈夫让妻子冒充驾驶员留在现场接受处理,事发后因形迹败露,两人均获刑罚。近日,福建

时间:2017-09-18 08:45

248次阅读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是否构成赌博罪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 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 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 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

时间:2017-11-22 14:17

23681次阅读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是否构成赌博罪

提醒,这5种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

时间:2017-09-18 09:03

123次阅读

微信红包接龙赚钱是否构成赌博罪

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赔偿纠纷时,因当事人双方就赔偿协议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保险公司就以涉案鉴定是单方鉴定为由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要求下次开庭审理。法院经审核后认为,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不符合法定要求,不予支持。  2015年8月,原告崔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被告何某停放的车辆发生刮碰,造成原告崔某受伤与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崔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何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崔某经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右肩锁关节脱位。2017年

时间:2017-11-22 14:17

12803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