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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公禁毒[2016]51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直指毒品犯罪侦查活动中争议最大的方面,大大细化了对毒品犯罪中笔录证据的制作要求及审查标准。
时下,经常有身边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同仁埋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真难。案卷材料多、资料厚、光是看完材料就需要半个月至一个月时间。金融犯罪,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在里面的行为,各不一样,起的作用不尽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说法和辩解意见,很难辩护。还有听到身边律师讨论案件,认为,经济犯罪案件关系复杂,纵横交错,很难厘清,一层又一层,不知道从哪里辩护着手,不知哪里是突破口,如何一招致胜。
从案件查办的流程来看,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一般有布控、抓捕、毒品毒资提取、毒品称重、送检鉴定等环节。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多数通过控制下交付侦破,而特勤参与等因素容易导致有人对毒品案件侦查程序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为此,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案件规定》),为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程序性指引。
经济犯罪案例——高利转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