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11

阅读量:11285


  买了车险就高枕无忧了么?

  然而并不是这样……

  保险这门道说浅也不浅,

  许多老司机对此也并不十分清楚。

  以下“六不要”

  新老司机统统要知道~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1不要以为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

  ➢ 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 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2不要以为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机动车的保险由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众多险种构成。

  “不计免赔”主要作用就是把你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责任损失再次转给保险公司,买了不计免赔,保险公司正常情况下就全赔。 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3不要以为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驾驶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无法获赔。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

  4不要心存侥幸不续保

  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即使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不是车主,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也要在交强险12.2万元的限额内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5不要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6不要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正确选购车辆保险,

  不只是能使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及时维修理赔,

  更多的是对家人及社会的保障。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孔令康 车险六“不要”,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前车撞倒老人,后车致其身亡,各方应如何赔

行人被车辆撞击倒地后,又被后面车辆撞击死亡,各方的责任该如何界定?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对各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的责任认定,对部分赔偿金额按新标准进行了调整。

时间:2017-08-11 09:30

132次阅读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买卖合同未写价格,合同还有效吗?

  买卖合同中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合同的关键问题,如果当合同中未写明价格的话,该合同是否还有效呢?如果有效,该合同又该怎么履行呢?  案例  小保是一家大型饲料厂的厂长,每月所需的饲料量十分大。小民是一家饲料加工厂的销售经理,小民在小利的牵引下找到了小保,并促成了交易,二人在2016年10月签订了饲料买卖合同,约定了数量和支付方式、支付地点,但是忘了约定饲料的价款,收款结账时,双方对价款的多少争议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解决。  判决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且之前也无交易,因此按照订立合同时的

时间:2017-11-22 14:16

15924次阅读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

第一,双方分居期间尽管在形式上还保留夫妻关系,但实质上这种关系可能已经中断,他们以自己的收入购置财产,单独对这些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时间:2017-08-11 09:23

176次阅读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建筑企业资质挂靠避税法律风险的合同签订技

在建筑实践中,经常出现资质共享,或资质低挂靠资质高承接业务的现象。营改增后,如何处理资质挂靠的问题,一直困扰了不少建筑企业。

时间:2017-08-11 09:19

149次阅读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关系探讨 :什么预约?

  来源 | 选编自《人民司法·案例》  作者 | 孙超 徐蓬勇 陈海鸥 施国强 侯德强  案情一  原告:程克。  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  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

时间:2017-11-22 14:16

11336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