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没说清”既往病史 保险有权拒赔吗?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9

阅读量:11325


  在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公司以投保人章女士为女儿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患有疾病为由拒赔。一审法院认为,被保险人最终病故的疾病与其既往病史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判保险公司赔付章女士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章女士身故保险金8.5万元。

  被保险人病故后,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既往病史为由拒赔

  2014年3月,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如皋营销服务部的业务员刘某多次推销下,章女士决定为她3岁的女儿多多(化名)投保一份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多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章女士。

  2014年4月29日,投保当天,刘某再次来到了章女士的家中,亲眼看到了被保险人多多。彼时,多多尚在学步车中学步。当日,刘某在章女士的家中网上操作电子投保单。刘某在简单问询后,即在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一栏中关于询问事项“您目前或者过去一年内是否去医院进行过门诊的检查、服药、手术或其他治疗?您过去三年内是否曾有医学检查(包括健康体检)结果异常?您过去五年内是否曾住院检查或治疗(包括入住疗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结构)?您是否目前或过去一年内曾有过下列症状?原因不明的发热。两周岁以下(含两周岁)儿童补充告知栏∶C.是否有畸形、发育迟缓、惊厥、抽搐、脑瘫、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等问题均在“否”字下打勾。

  随后,章女士在刘某的提示下,在《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人身保险(个人渠道)投保提示书》上签名确认。

  2016年3月26日,多多因“皮疹3天,发热1天,惊厥1次”住院治疗,查头颅CT显示:双侧额叶及右侧脑室后角旁见斑片状低密度影,双侧上额窦、筛窦黏膜肥厚。4天后,多多因患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惊厥持续状态、支气管肺炎、脑性瘫痪、心肌损害病故。

  处理完多多的后事,章女士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被保险人多多在2岁时曾因上呼吸道感染、发热、抽搐多次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及上海复旦儿科医院住院治疗,后被诊断为精神运动发育迟滞,予以药物肌注治疗。为此,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投保前存在疾病病史,投保人章女士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为由,作出解除双方保险合同并拒赔的决定。

  章女士多次索赔无果,遂将保险公司诉至如皋市人民法院,请求赔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属于重大过失,而非故意

  一审法院查明,案涉保险责任条款约定“身故保险金为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同时,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约定“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法庭上,刘某表示,填保险单时,在多多的健康情况上其打了“否”,但章女士看了之后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而章女士则称,自己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因为对相关医学术语不熟知,填单子都是刘某一手经办,她只是最后签了个名字。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章女士明知多多被诊断出精神发育迟滞,曾因上呼吸道感染、发热、抽搐住院治疗的既往病史,而在投保单中关于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询问上一律作出“否”,应认定其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案涉保险为保险公司业务员主动上门推销,在被保险人在场的情况下,业务员又未向投保人正确告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章女士作为社会一般民众,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是否影响保险人风险评估并不知晓,且在投保过程中,被保险人多多本人一直在场,投保人没有刻意让被保险人回避,业务员刘某完全可以通过与被保险人的接触对其发育状况依据常理做出初步评估,故应认定章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属于重大过失,而非故意。因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与其最终病故的疾病非同种疾病,也未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最终病故的疾病与其既往病史之间具有何种因果关系,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综上,如皋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章女士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经南通中院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章女士身故保险金8.5万元。

  连线法官

  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对此,该案一审承办法官崔小兰介绍说,保险合同属于最大诚信合同,司法实践中,基于我国的国情,普通民众的保险知识相对缺乏,对何种既往病史会影响保险人作出承保意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并不清楚,加之保险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营销手段不规范等因素,在认定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观状态时应综合考虑投保人的认知水平、是否主动投保及投保经过等因素综合认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刘金鑫律师 “没说清”既往病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没说清”既往病史 保险有权拒赔吗?

票据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标准以及签发空头

  导读:区分票据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财物的取得是基于(使用)票据行为还是单纯的合同行为,即票据诈骗罪中的“使用”必须是以实现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本身功能、用途的方式而进行的使用。票据诈骗罪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认定,应以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在付款日有无存款金额及相应的担保。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  被告人陈某系鑫蒙公司实际负责人。2014年3月15日,陈某代表鑫蒙公司与冠旭公司签订《“233621”品牌产品授权经销协议书》并约定

时间:2017-11-22 14:16

10795次阅读

“没说清”既往病史 保险有权拒赔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后续治疗费应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

时间:2017-09-15 16:58

143次阅读

“没说清”既往病史 保险有权拒赔吗?

大学毕业生遭车祸 一次性获赔50年后续治

大学毕业生乘摩托车遭遇车祸导致一级伤残,面对后半生的医治问题,伤者向法院提出由被告一次性支付50年的后续治疗费。

时间:2017-09-15 16:56

190次阅读

“没说清”既往病史 保险有权拒赔吗?

老人摔骨折, 无过错路人被判赔2万!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杭州一70岁老人在路上一转身,碰上一辆自行车的后轮,倒地摔成骨折。老人后来将车主告上法庭。

时间:2017-09-15 16:58

166次阅读

“没说清”既往病史 保险有权拒赔吗?

直销与传销傻傻分不清,区分直销和传销?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各种销售方式层出不穷,令我们眼花缭乱,也因此会变的晕头转向,不知其意。最令我们傻傻分不清楚的估计就是直销与传销了,其实从名字我们就可以大致明白两种销售模式的具体做法了,直销是直接从工厂经一级渠道到消费者,传销则是通过发展人头销售产品,这是坑人的做法,在我国是非法的。那么怎么区分直销和传销呢?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成为直销人员,不需要交费或购买商品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二、有些人,直销企业

时间:2017-11-22 14:16

17204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