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应该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21-05-10 14:34:34

阅读量:14485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的立法目的。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等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的立法本意来看,其目的一是遏制恶意欠薪的现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违法成本较低,导致恶意欠薪行为在用工领域普遍存在,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学者指出:“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对改变当前‘拖欠是正常现象’的错误观念有重大意义,其威慑作用是肯定的。”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违反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更重要的是它引发众多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隐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是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二、如何认定行为主体“拒不支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主体是负有向他人支付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和单位。《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行为分为两种: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于本罪行为的实质是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属于不作为犯,因此上述两种行为都以行为主体有支付能力为前提。行为主体没有支付能力而逃匿的,不应认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总之,即使行为主体转移财产或逃匿,只要其支付劳动报酬,就不构成本罪;只要行为人不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其不转移财产或逃匿,也有可能构成本罪。


  三、“劳动报酬”包括哪些?

  如果行为主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那么本罪的“劳动报酬”应包括上述内容。如果行为主体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在奖金、津贴、补贴等方面产生纠纷,不宜以本罪论处。

  此外,笔者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体现为拒不支付全部劳动报酬,也可以体现为拒不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可以体现为拒不支付个别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亦可体现为拒不支付部分或全体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关键是看其拒不支付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的标准。


  四、“经政府等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中“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具体是哪些情形?

  1、劳动监察大队已向行为主体送达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行为主体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单书面的《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3、各级信访机关已向行为主体送达书面转批文件,责令行为主体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4、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已向行为主体送达书面文件,责令行为主体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已送达并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责令行为主体限期支付劳动者报酬,而行为主体拒绝支付的,是本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五、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入罪,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定罪量刑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考虑拒不支付的数额。《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本罪应达到数额较大。但究竟要达到什么数额才算是“较大”呢?目前尚无统一的定论,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难以确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数额。笔者认为,确定“数额较大”应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涉及人数众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总数已经超过。

  2、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由于不支付劳动报酬,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与家庭生活,或者造成劳动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3、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行为主体全额支付了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或者承担了经济补偿责任的,方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表现为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来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却不支付,且数额较大,经过政府的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还不支付的。

  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中,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要认定标准是本罪中“金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是“数额较大”。而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且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如果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且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1、造成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的被赡养人、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2、对追讨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

  3、劳动者的追讨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如劳动者通过自杀等极端手段吸引社会关注,或者因拖欠多名劳动者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游行示威等;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用工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时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不一定是用人单位,与其对象也不一定要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为用工方提供劳动,用工方因上述情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就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在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如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刑事立案前为其垫付了劳动报酬,也不影响追究该用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责任。

  由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公诉刑事案件,在用工方不支付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时,经协商后仍不支付的应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举报,由人社部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用工方拖欠劳动报酬的,人社部会通过其收悉的方式,通知用工方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配合处理,用工方未到场或明确拒绝支付的视为《刑法》中“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但是用工方行为人有证据证明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除外;

  2、因用工方行为人逃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工资支付、账册等证据的,人社部应及时向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信息证据及其他有关证据作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事实;

  3、企业将工程或业务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时,该单位或个人违法招收劳动者且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人社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该企业有证据证明已经向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劳动报酬,而该单位或个人没有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人社部应向该单位或个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要求企业监督该单位或个人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在上述三种情况中,经人社部调查核实存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时,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用工方行为人逃匿无法联系的,会在住所地、办公地等张贴责令支付文书并拍照记录,纳入案卷。

2852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拒交保护费遭打砸,收保护费如何处罚

保护费是指一种勒索行为,常见于买卖活动集中地如商场、商业中心和小贩中心里。收取保护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拒交保护费遭打砸,收保护费如何处罚?下文仟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

时间:2020-12-29 15:25

430次阅读

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

不遵守交通规则或是疏忽等原因,都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保险可以赔偿一部分。那么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呢?下面仟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

时间:2020-11-26 17:08

633次阅读

婚前买房的产权应该如何定义?

婚前买房的三种情况下的产权归属不一样: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1-04-07 09:43

13129次阅读

怎么确定非婚生子女身份

一、怎样确定非婚生子女身份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

时间:2021-04-06 16:25

15680次阅读

民法典的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买卖合同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合同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对于一些公司采购货物,由于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因此,该类买卖合同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情形不同...

时间:2020-11-27 16:58

505次阅读

侯玉琴律师

侯玉琴律师

劳资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婚姻家事…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