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义区法院判决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中的雷先生在分手后,想要找女友要回在恋爱期间给对方转账的23万元,不料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雷先生在和女友恋爱期间,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的方式分6次向女友转账了23万元,从这些转账中能看出这些钱都用在了生活支出上,并不是女友借的。。在双方分手后,雷先生起诉了女友。雷先生描述这是女友向自己的借款,因为两人的恋爱关系并没有写欠条。而雷先生的女友却说这笔钱是两人共同的支出,双方也把聊天记录提交给了法院。而雷先生没有提供出可信的证据,导致败诉。
法院在进行审理后发现,雷先生的转账是多笔小额付款,隔的时间也很短,和借贷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不能对双方的借贷关系进行证明,最后,雷先生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了。
雷先生在恋爱期间为女友的花销,是很正常的。但要回的话,就不合适了。而雷先生却说是女友向自己借的,也没有提供出证据,我们能看出雷先生是纯属想要回这笔钱。但在起诉中,需要提供出证据,自己才会胜诉。
在这种涉及钱财的起诉中,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审理,会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判决。会对诉讼进行调解,解决双方出现的问题。
在恋爱中,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红包或转账,都是属于赠与。雷先生不应该找女友要回这23万元,这些钱应属于女友。
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不合理的诉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法律会对每个人的利益进行保护,所以,我们可以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合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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