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菏泽发生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性侵刑事案件。陈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当晚18时12分,她在地下车库被前男友李某侵犯。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到陈女士的报案后,警方立案开展侦查,并前往陈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调取了监控录像。现场监控录像显示,李某与陈女士吵架后,李某立即无视陈女士的反抗,对她做出猥亵行为。那么,双方为何发生争执呢?
陈女士说,李某是她的前男友,李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向她寻求和解,不过都被她拒绝了。然而,陈女士万万没想到李某会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行为,所以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报警求助。随后,警方根据线索将李某抓捕归案,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如实供述,并带着办案民警到地下车库指认现场。
李某说他这样做是因为和陈女士分手后仍然深爱着对方,所以想和陈女士复合。屡遭拒绝后他萌生了通过猥亵的方式来报复陈女士的念头。
对于陈女士的分手决定,网友纷纷表示是明智的,因为从李某事后的表现可以看出,此人不仅人品不好,而且目无法纪。有网友表示,不管是什么原因,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女方不愿意,就算是现任女朋友,李某也不能这样做,否则法律必将严惩不贷!仟律网小编同意这一观点,也认为李某必须理智对待感情。正确的做法是先从自身找到原因,再予以改正,然后用自己的诚意获取陈女士的回心转意,否则只会让陈女士更加反感。
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刑法》第237条明确规定,不论行为人以任何手段强行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罪有四大特点:一是对行为人和被害人的性别没有限制,即不分男女;二是犯罪人使用的手段概括为暴力、胁迫等手段;第三,无论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如何,无论是何种关系,均不影响定罪;四是有“多次”或“公众”情节的,需加重处罚,在5年以上考虑量刑。具体在本案中,经调查取证后警方认为,李某对陈女士实施猥亵行为时,陈女士是处于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被李某强行实施的,因此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据此,警方通报称,李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李某的将是刑事处罚,并非治安处罚。
李应该如何判刑?如前所述,犯此罪者,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有“多次”或“当众”情节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多次”,是指3次以上,本案中的李某不具备这样的情节。然而,这起案件发生在一个人来人往的停车场,停车场属于法定的公共场所,事件发生在晚上18:00,也就是大家下班回家的时间断。也就是说,李某的行为有“当众”的情节。因此其行为应当在5年以上考虑量刑。
当然,如果李某能够认罪认罚,赔偿陈女士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李某的量刑可以分别减刑15%和40%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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