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最新判例:花钱托人办事,事没办成,起诉要求返还能支持吗?

发布时间:2022-06-06 16:13:04

阅读量:15734


一审诉讼请求


甲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要求被告乙女返还人民币93000元,被告乙男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审查明事实


被告乙女、乙男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7年8月22日登记离婚。


被告乙女与原告甲经被告乙男母亲、原告甲姐姐因被告乙女为原告甲办理退休并能领取退休金之事而介绍相识。


2016年4月2日,被告乙女在原告甲处取得25000元,称是办理退休的前期费用。被告乙女为此给原告书写欠条一张,并约定事情办理不成予以返还。


2016年7月12日,被告乙女又在原告处取得68000元,称是办理退休补交的保险费用。被告乙女为原告出具欠条。2017年9月,被告乙女承诺的事情始终没有音信。


原告到社保部门了解,被告知没有此事。


原告去公安机关报案,经审查,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


一审法院判决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案被告乙女以为原告甲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为由向原告两次索取人民币93000元,并为原告出具欠条,取得钱款后并未兑现承诺、为原告办理事宜。现原告甲要求被告乙女返还此款,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被告乙女取得此款期间虽与被告乙男系夫妻关系,但被告乙男未参与此事,亦未收到原告的款项,不承担连带返还义务。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告乙女辩称其收到钱款后将此款交给案外人,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且为原告书写欠条的人为被告乙女,故被告乙女辩称意见不予支持。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乙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甲人民币93000元。二、驳回原告甲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判决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上诉人是否应返还被上诉人款项93000元。


上诉人主张其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委托关系,上诉人受被上诉人委托将款项交付了案外人,上诉人无还款义务。本案中,上诉人为被上诉人分别出具25000元及68000元两张欠条,上诉人对给付款项及出具欠条的事实予以认可。上诉人主张与被上诉人系委托关系无证据证明,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上诉人主张本案涉及案外人刑事案件,应由刑事案件处理的问题。现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系案外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及案涉款项被认定为诈骗金额,故对上诉人的该项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乙女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审主张


乙女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1.原一、二审判决对本案定性错误。本案应当定性为委托合同纠纷,而不应当定性为不当得利纠纷,因为申请人是受被申请人的委托,找他人为其办理退休事宜。对此被申请人在起诉状和庭审时都有明确的表述,通过证人的证言也能得到证实。因此本案完全符合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而不当得利纠纷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得利益,本案申请人只是帮助被申请人找人办事,并转交相应的款项,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利益,因此本案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特征。


2.原一、二审均判决申请人返还被申请人办理退休的费用是错误的。申请人是按照被申请人的指示找他人办理退休事宜,并且将相应的款项交付具体办事的人员,银行交易明细能够证明申请人已将办理退休事宜的费用交给他人。无论委托的事项是否办成,其后果都应当由被申请人承担。即使退款,也应当由具体办事的案外人退还,不应当由申请人退还。


3.被申请人办理退休事宜的行为,其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被申请人在不具备退休条件的情况下,委托申请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找人办理退休手续,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法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本案原一、二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故请求贵院对本案提起再审,并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再审诉讼请求。


甲辩称,一、二审判决正确,调查的事实清楚,采信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乙女的再审申请。


再审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本案中,甲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为办理退休,给付受托人乙女财物,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创造了条件,也破坏了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应驳回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甲的起诉。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案号:(2020)辽07民再41号


来源:子非鱼说劳动法


来自:仟律网

112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最新判例:花钱托 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学生之间打架如何处理方法

学生之间打架怎么处理?

学生之间打架处理方法: 1、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 2、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时间:2022-06-09 11:33

939次阅读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一样的吗

民事诉讼程序立案受理时间是一样的吗?

民事诉讼程序立案受理时间是一样的。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

时间:2022-06-02 15:18

676次阅读

行政行为的废止条件和结果是什么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废止条件是什么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5、要式行政...

时间:2022-06-02 15:17

664次阅读

征地拆迁法律解决办法之行政复议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的问题: 1、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2、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应该分开。 3、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应该从行...

时间:2022-05-17 17:50

537次阅读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什么权利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什么权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当事人应该写罚款票据上的当事人的名字,上面的当事人的信息要与当事人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是以组织形式进行活动最后终止还是在以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就应该以这个组织的直接负责人为...

时间:2022-05-17 10:52

921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高考数学疑似泄题?教育部通报!高考作弊,后果很严重!权威解读:全国首例“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能否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又告知当事人就此另行主张权利?警示!刚刚,两名律师参与虚假诉讼,均被判刑吊证!最高法裁判观点:行政规章规定了违约金计算标准,当事人提出调整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付给女主播40万元,被警方认定为嫖娼!男子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涉案金额1500万元收5000元律师费!律师因“收费过低”被律协警告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行政协议诉讼典型案例蠢蠢欲动!和平年代的间谍有多坏?受送达人“避而不见”时,可采用5种方式送达这7种行为涉嫌犯罪,请迅速自查!最高院: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的,应重审!最高院:​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后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公告送达的,属违反法定程序压岁钱被爸爸“挪用”,13岁的他告到了法院,你怎么看?2022年1月1日起,公告送达期限缩短为30天最高法:整治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忍最高法公报案例二则:“先裁后审”及“重复诉讼”律师诉派出所不予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案,终审结果出炉!“两高两部”干警近亲属禁业清单发布!这些职业不能从事男子申请改名“刘霸道”,公安认为涉嫌辱华,有背公序良俗!法院判决……最高法院:败诉后不提上诉,申请再审是对司法资源浪费,可不予审查10.1实施!最高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不满判决结果,他网上实名举报法官枉法裁判,结果让他很意外 ...“零口供”吸毒行政案件应如何处理?有个律师朋友是怎样一种体验?(完整版)2021年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定:涉黄会被拘留多久?虐待动物可否纳入治安管理嫖娼也会变成强奸?!突发悲剧!初次嫖娼被抓如何处罚?嫖娼违法还是犯罪?是否会留下案底?为什么行政法不能有统一的法典?汽车消费类纠纷案件的特点、法官建议、典型案例关于“委托合同纠纷”的大数据分析报告两妇女吵架,强行撕扯对方的衣服,赔80万挤地铁时碰到了女生下体或是胸部,都构成犯罪?案情分析:公交车摇晃不小心抓到女生胸部,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