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宅基地上房屋虽已坍塌,但行政机关仍应当对宅基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6-06 15:42:38

阅读量:13932

(图片来源于网络)

☑ 裁判要点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1. 当事人作为本村村民,户籍一直未变动,应当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其婚后随迁入户的丈夫和所生子女亦均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

2. 虽然其家庭长期在外居住生活,但并不因此丧失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宅基地使用权。

3. 尽管当事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建设房屋,所建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已被强制拆除,但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基于当事人合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对其予以补偿安置。至于当事人在该宅基地上是否有合法房屋,则是补偿安置过程中确定补偿标准的考量因素之一。行政机关仅以当事人所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原住房已坍塌为由,拒绝给予当事人补偿安置的主张不能成立。

☑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1351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

法定代表人:熊开程,该管委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顺飞,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希旺,河南问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立,女,1966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华安民,男,1966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华宁,男,1998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华一聪,女,2010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法定代理人:陈立(华一聪母亲),女,1966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路。

法定代表人:尚朝阳,该市人民政府市长。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史展,该办事处主任。

再审申请人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阳高新区管委会)因与被申请人陈立、华安民、华宁、华一聪(以下简称陈立等四人),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行政征收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376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信阳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再审称,陈立等四人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其户籍所在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刘洼村陈庙组集体土地(含宅基地)在信阳××新区××2017年征收房屋之前,已被土地征收部门征为国有,陈庙组已领取土地补偿款,陈立等四人已经取得土地补偿款权利。陈立等四人无房屋,此前存在的两间违法建筑已被行政执法主体强制拆除,信阳高新区管委会是房屋征收主体而不是土地征收主体,既未征收过陈立等四人的集体土地,也未拆迁过其房屋,二审法院责令信阳高新区管委会对其予以补偿没有法律依据。陈立等四人亦未对其诉请的1085500元提供法律及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据。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3767号行政判决,改判驳回陈立等四人的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本案中,陈立作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刘洼村陈庙组村民,户籍一直未变动,应当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陈立结婚后,其随迁入户的丈夫和所生子女亦均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虽然其家庭长期在外居住生活,但并不因此丧失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宅基地使用权。尽管陈立等四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建设房屋,所建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已被强制拆除,但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利,信阳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基于陈立等四人合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对陈立等四人予以补偿安置。至于陈立等四人在该宅基地上是否有合法房屋,则是补偿安置过程中确定补偿标准的考量因素之一,信阳高新区管委会仅以陈立等四人所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原住房已坍塌为由,拒绝给予陈立等四人补偿安置的主张不能成立。因此,二审法院确认信阳高新区管委会对陈立等四人不予补偿的行为违法,认定陈立等四人具有获得征收补偿的权利,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河南省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方 芳

审判员 李小梅

审判员 沈 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陈小小

来源:鲁法行谈
来自:仟律网

241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宅基地上房屋虽已 房屋拆迁政策法规移民留学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

当地政府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时间:2022-06-09 11:33

676次阅读

政府有偿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等相关问题,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中。具体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9 11:31

999次阅读

土地被征收离婚女方可以分吗,土地补偿款离婚分配可以平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可以分,离婚后,双方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具有本集体户口为准。如符合该条件,可以获得分配;不符合该条件的,不能...

时间:2022-06-09 11:15

550次阅读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

时间:2022-06-07 15:30

556次阅读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时间:2022-06-07 15:30

1264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征地拆迁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收集,不知道真不行!宅基地上房屋虽已坍塌,但行政机关仍应当对宅基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安置关于拆迁协议的三个问题,你必须要弄清楚村民在其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之外又继承其父母宅基地的安置补偿利益,是否违背一户一宅?女子16万买房拆迁获赔419万,卖家后悔称合同无效,法院:同意拆迁时有哪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应对?村干部、拆迁人员重复领取拆迁补偿款,套取安置房,被判刑最高院: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考入公务员或“农转非”的,发包方能否收回其承包地农村拆迁原则:农民上楼应该由农民自主决定房屋被拆,拆迁户该如何索要屋内财产损失赔偿?黄浦区福佑地块(北块)特殊对象范围及照顾标准——上海动拆迁律师方燕房屋征收中的基本知识之什么是“结算单”——上海动拆迁律师方燕静安区洪南山宅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上海动迁律师方燕​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裁判要点集锦)迁入户口前作出的放弃居住权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海动迁律师方燕黄浦区乔家路地块(东块)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海动迁律师方燕征收拆迁安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征收拆迁安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杨浦区88街坊旧城区改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海动迁律师方燕常见的拆迁维权方式汇总,理性对待宅基地卖给了别人,但是没有过户,遇到拆迁,补偿款归谁?​未经批准,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亦不应被拆除村委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性质判断静安区宝山路街道257、258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拆迁时,装修费应该归谁?黄浦区505街坊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黄浦区505街坊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董家渡14号地块(三期)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住改商”房屋拆迁时补偿都有哪些?房屋被强拆后,还能要到赔偿吗?看看法律怎么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金陵东路地块)黄浦区金陵东路地块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黄浦区金陵东路地块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上海动迁律师方燕法院判例:无证房屋≠违建,非法强拆无证房屋,应承担赔偿责任“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一样吗?被征收人可别理解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