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关于拆迁协议的三个问题,你必须要弄清楚

发布时间:2022-06-02 16:52:36

阅读量:11047


实践过程中,常有被征收人咨询律师说,自己与征收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一年之内将相关补偿款支付到位,但是一年过去了,征收方一直没有履行协议中的内容,一家人一直住在亲戚家,虽然找了征收方好几次,要求他们继承履行,但他们都以各种借口试图违约,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


按理说,征地拆迁无论是对被征收人还是征收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儿,但是因各种原则导致征收方不按时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对于普普通通的被征收人来讲,遇到征收方不按照协议里约定的履行协议义务时,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首先要弄清楚签订的协议是什么协议


房屋征收、土地征收过程中,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属于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被征收人直接与行政机关或是行政机关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协议,那么,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公民或是法人、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其他行政协议。


当然了,如果被征收人是直接与某公司签订的补偿协议,一般来说可能会被认为是民事协议。

二、其次要弄清楚行政协议的起诉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


也就是说,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如果征收方不依法履行行政协议内容的,被征收人可以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被征收人向征收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义务的,或是征收方愿意履行补偿协议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那么,根据《民法总则》第195条中的规定,一般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对于在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了何时支付补偿款或是交付安置房期限的,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被征收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方同意履行协议义务的,根据《民法总则》第192条中的规定,诉讼时效也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对此,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的是,若征收方不按照约定的履行协议义务,被征收人一定要抓住维权的机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一味地拖延,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三、最后弄清楚哪些协议是无效的


1、签订协议时存在威胁、欺诈的情况所签协议无效


征收方为急于完成拆迁工作,常常会以各种方法压迫被征收人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所以,若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征收方存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行为,违背他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那么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后,法院应当确认为无效。


2、拆迁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有失公平的无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应当不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所以,当拆迁补偿达不到这两个标准时,被征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确确实实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况,那么应当被认定成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征地拆迁涉及到巨大的利益,也关乎着被征收人的权益,所以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应当要信守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依法履行协议义务,支付给被征收人征地补偿款或是交付安置房,若违约,那么被征收人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来自:仟律网

220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关于拆迁协议的三 房屋拆迁政策法规移民留学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

当地政府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时间:2022-06-09 11:33

667次阅读

政府有偿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等相关问题,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中。具体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9 11:31

991次阅读

土地被征收离婚女方可以分吗,土地补偿款离婚分配可以平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可以分,离婚后,双方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具有本集体户口为准。如符合该条件,可以获得分配;不符合该条件的,不能...

时间:2022-06-09 11:15

542次阅读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

时间:2022-06-07 15:30

546次阅读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时间:2022-06-07 15:30

1249次阅读

孙超律师

孙超律师

1、接受法律咨询;2、接受委托(全国范围),进行刑事辩护、民事代理。…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征地拆迁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收集,不知道真不行!宅基地上房屋虽已坍塌,但行政机关仍应当对宅基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安置关于拆迁协议的三个问题,你必须要弄清楚村民在其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之外又继承其父母宅基地的安置补偿利益,是否违背一户一宅?女子16万买房拆迁获赔419万,卖家后悔称合同无效,法院:同意拆迁时有哪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应对?村干部、拆迁人员重复领取拆迁补偿款,套取安置房,被判刑最高院: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考入公务员或“农转非”的,发包方能否收回其承包地农村拆迁原则:农民上楼应该由农民自主决定房屋被拆,拆迁户该如何索要屋内财产损失赔偿?黄浦区福佑地块(北块)特殊对象范围及照顾标准——上海动拆迁律师方燕房屋征收中的基本知识之什么是“结算单”——上海动拆迁律师方燕静安区洪南山宅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上海动迁律师方燕​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裁判要点集锦)迁入户口前作出的放弃居住权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海动迁律师方燕黄浦区乔家路地块(东块)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海动迁律师方燕征收拆迁安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征收拆迁安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杨浦区88街坊旧城区改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海动迁律师方燕常见的拆迁维权方式汇总,理性对待宅基地卖给了别人,但是没有过户,遇到拆迁,补偿款归谁?​未经批准,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亦不应被拆除村委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性质判断静安区宝山路街道257、258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黄浦区505街坊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黄浦区505街坊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董家渡14号地块(三期)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住改商”房屋拆迁时补偿都有哪些?房屋被强拆后,还能要到赔偿吗?看看法律怎么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金陵东路地块)黄浦区金陵东路地块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黄浦区金陵东路地块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上海动迁律师方燕法院判例:无证房屋≠违建,非法强拆无证房屋,应承担赔偿责任“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一样吗?被征收人可别理解错了转需!谁说违章建筑拆了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