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子女名下的房屋由父母出资、管理、使用,父母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2-05-18 14:31:27

阅读量:18223

编者按

父母出资建造、装修、使用房屋,却登记在子女名下。现子女因其他债务被列为被执行人,父母作为实际出资、建造、装修并使用该房屋的人,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吗?

裁判要旨.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第214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虽然案涉房屋系由父母出资修建,父母亦举示了房屋的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水电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拟证明父母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但是,房屋建成后即初始登记在子女名下至今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亦载明为子女单独所有,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亲密的亲属关系,不能完全排除家庭成员之间代为经营、管理不动产的可能性,故父母出资修建、使用、经营、管理案涉房屋的行为,不足以否定子女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事实,父母对案涉房屋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

基本案情 .


吴勇、张志秀申请再审称,一、虽然案涉房屋登记在吴佳璇名下,但系由吴勇、张志秀出资修建,一直以来亦由吴勇、张志秀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不间断地以案涉房屋为自己经营公司的银行贷款办理抵押,故吴勇、张志秀才是案涉房屋的真实权利人,该权利足以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根据吴勇、张志秀提交的在先生效裁判,如果吴勇、张志秀作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就案涉房屋申请强制执行,同理,本案中也应当认定吴勇、张志秀为案涉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二、案涉房屋登记在吴佳璇名下,并非基于买卖、继承、赠与等行为而进行,且吴佳璇从未对案涉房屋主张过所有权。三、排除对案涉房屋的强制执行并不损害黄绪东的信赖利益。1.案涉借款发生时,黄绪东明知借款系用于攀枝花市攀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意公司)的经营,是出于对攀意公司的信赖才提供案涉借款,且当时案涉房屋已经设立抵押,黄绪东对案涉房屋无信赖利益。2.黄绪东与攀意公司、冷金平、刘科的借款本息高达2.3亿元,而案涉房屋的价值仅为919万元,不足以归还上述借款,即便吴佳璇名下无案涉房屋,黄绪东与攀意公司等也会发生巨额借款交易。四、本案的执行依据存在争议,如将案涉房屋作为吴佳璇的财产予以执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将会进一步失衡。综上,吴勇、张志秀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确认案涉房屋归吴勇、张志秀所有,并判决不得执行案涉房屋。

法院裁判.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引起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虽然案涉房屋系由吴勇、张志秀出资修建,但建成后即依据吴勇、张志秀等人签订的分房协议的约定,初始登记在吴佳璇名下至今。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1年5月27日颁发的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亦载明案涉房屋为吴佳璇单独所有。一审和二审法院依据不动产权属登记和案涉房屋的实际情况,认定案涉房屋为吴佳璇所有,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吴勇、张志秀举示了案涉房屋的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水电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拟证明吴勇、张志秀为案涉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但案涉房屋登记在吴佳璇名下,吴勇、张志秀作为吴佳璇的父母,双方之间存在亲密的亲属关系,不能完全排除家庭成员之间代为经营、管理不动产的可能性,吴勇、张志秀使用、经营、管理案涉房屋的行为,不足以否定一审和二审法院关于吴佳璇为案涉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此外,本案的基本事实与吴勇、张志秀提交的在先生效裁判的基本事实并不相同,在先生效裁判的规则并不必然适用于本案。综上所述,吴勇、张志秀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案号 | (2021)最高法民申3432号
来源:裁判文书网、小军家事
来自:仟律网

2494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子女名下的房屋 房产纠纷法规债务债权民间借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745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675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506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670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354次阅读

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

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合同、侵权、房产、婚姻等、刑事辩护…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去哪里办房屋抵押都有哪些手续?房屋中介费如何收费房屋如何转租签订合同房屋交易后不过户的违约责任承担有哪些爷爷以10元把房子过户给孙子,爷爷后悔起诉儿子却败诉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房产继承纠纷的八种情况是什么房产过户公证委托怎么办理法定代理人房产代理的效力该怎么判断常见房产纠纷分析常见的几种房产纠纷九旬老人借房给重孙上学,孙子却说已经赠与不归还房子办理房产证过户委托公证可以吗购房人名下虽有二套房屋仍可排除强制执行?重磅!自然资源部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一槌定音!最高法:房屋备案登记并非预告登记,不能产生物权效力重磅!最新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二)—以房产执行为核心邻居把入户门“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合法吗?购房诚意金交了4年还不开盘,业主要求退钱,法院:连本带利一起退!首例“电梯加装”诉讼案,四五六楼状告不同意安装的一楼,法院这样判最高院民一庭: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全国首例!楼上把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合理吗?判决来了​子女名下的房屋由父母出资、管理、使用,父母能否排除强制执行?开发商交房时,是否有权要求业主预交物业费?法院判了!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女儿名下,借名买房是否成立?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15个裁判规则房屋漏水,我能拒交物业费吗?首例“电梯加装”诉讼案,四五六楼状告不同意安装的一楼,法院这样判最高法:登记在子女名下,由父母出资修建的房屋,所有权应如何认定?同居期间购买房屋登记为每人50%,为啥不能分一半?业主擅自将茶水间改成卫生间 法院判恢复原状最高法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15个裁判规则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女方名下,分手想要回?这项证据太关键!使用已故配偶的工龄折算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