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最高法:买卖合同只约定了签订地和送货地的,能否由此确定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11 14:22:22

阅读量:17550

来源微信公号:民商案例参阅

【裁判要旨】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为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双方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上写明了签订地点和送货地点,但未明确将该签订地或是送货地作为约定管辖法院所在地,故不能直接将上述地点认定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并由此确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最高法民辖34号
原告:铜陵伟业亚麻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28号1205室。
法定代表人:程友恒,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杭州新美艺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东方社区办公大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蔡强,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铜陵伟业亚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亚麻公司)与被告杭州新美艺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立案。
铜陵亚麻公司起诉称,其是新美艺公司的材料供应商,双方合作多年。2016年1月7日,新美艺公司就拖欠铜陵亚麻公司货款一事出具《情况说明》,承诺付款事宜。之后于6月16日,新美艺公司又出具《付款承诺书》,承诺付款期限,但至今未履行。故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新美艺公司支付其货款174186.2元及利息。新美艺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在铜官区辖区内,新美艺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成立。于2017年4月10日裁定: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2018年4月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产品定布合同》虽然约定了签订地点和送货地点,但并未明确约定上述两个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故不能认定为双方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明确的约定;本案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本案系铜陵亚麻公司要求新美艺公司支付货款,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即铜陵亚麻公司所在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为合同履行地;该院将本案移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错误等为理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然在《产品定布合同》上写明了签订地点和送货地点,但未明确表示将签订地点或是送货地点作为约定管辖法院所在地,故不能直接将上述地点认定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铜陵亚麻公司起诉请求新美艺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铜陵亚麻公司为接收货币一方,本案合同履行地为铜陵亚麻公司所在地。故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在先行受理后将案件移送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不当。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包剑平

审   判   员  周其濛

审   判   员  李盛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书   记   员  胡 玥

来自:仟律网

249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最高法:买卖合同 合同纠纷合同法规医疗事故鉴定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135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671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625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942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637次阅读

李律师

李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实习生月薪9千竟不会用word遭到辞退,网友看后直呼想去应聘政府行为在何种情形下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最高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最高法: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并不能排除执行(注意要点)二巡法官会议纪要丨法律、法规出台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救济​在合同上加盖“假章”能否认定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最高法:买卖合同只约定了签订地和送货地的,能否由此确定管辖法院?最高法:合同文本载明的主体与签章的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无力支付?房款可以终止已签购房合同吗?最高院:审理涉疫情合同、金融、破产案件23条指导意见400多万的购房合同签好,却少了一扇窗!最新!恒大部分楼盘被法院查封,最高院: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法官提醒:这样借钱给别人,就算有合同都无效!“寅吃卯粮”的机动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最高院: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是否采信?一文详解:居住权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为什么要写“定金”而不是“订金”?判例来了: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附法官详解最高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再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事由最高法院: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最高院:​除非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否则买受人不得以出卖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拒绝付款高院:"任一方可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赔偿1个月工资"约定无效!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5个要点3个案例:依据 “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上能否停放两辆车?最高法:无资质自然人承建农村两层(不含)以上建筑的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按过错分担责任!全国统一判:一方违反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不予支持最高法院最新裁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可以有效案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的确定合同到期第二天公司才终止,要付二倍经济补偿?(高院再审)民法典中特殊类型买卖的梳理、解读与案例装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与预算计划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