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最高法裁判观点:虽名为“定金”,但违约责任中并未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不属于定金担保

发布时间:2022-04-13 14:29:59

阅读量:17390


案例要旨


合同约定将前合同所剩余的预付款作为本合同的定金,每批次货款抵扣定金,并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未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该款项虽名为"定金",但其不属于定金担保,其法律特性实为预付款。

合议庭成员中的一人询问当事人并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关于永生公司是否应当向江北公司返还2696146.3元的问题。本案中,永生公司与江北公司在2012年5月18日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于2011年3月18日共同签署的《买卖合同》所剩余的预付款2756146.3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同时约定每批次货款抵扣定金。此外,双方还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但并未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因此,上述款项虽名为“定金”,但其不属于定金担保,其法律特性实为预付款。根据本案原审查明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江北公司分批次采购产品,每批次产品由双方电话协商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价格后,签订该批次采购订单,并由双方授权人员签字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江北公司未向永生公司采购产品,永生公司曾向江北公司返还货款6万元。江北公司于合同期满后向永生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永生公司返还其剩余款项。上述事实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未实际发生买卖行为,永生公司收取江北公司货款2696146.3元没有事实依据,江北公司有权要求永生公司返还剩余货款。永生公司提出2696146.3元款项为定金并不应返还江北公司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江北公司是否应当赔偿永生公司损失290万元的问题。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具体的履行顺序,永生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江北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不能认定江北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永生公司再审申请中提供了其与案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江北公司与案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江北公司应当先发订单的交易习惯。但永生公司、江北公司分别与案外人签订的合同并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更不能以此推翻双方在本案《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永生公司亦没有证据证明其主张的290万元损失,是由于江北公司要求其采购原料所造成的。永生公司提出其原材料290万元损失应由江北公司赔偿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晶和公司是否应当对永生公司本案所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晶和公司为永生公司与江北公司买卖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晶和公司在永生公司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买卖合同时,晶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约定表明,晶和公司系为永生公司与江北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提供担保,而永生公司与江北公司关于预付款2756146.3元的相关约定,是《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属于晶和公司为永生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在永生公司不履行向江北公司返还预付款的义务时晶和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晶和公司提出其不应承担担保责任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另:永生公司、晶和公司提出二审判决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再审申请理由,本院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可以采取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是否由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不导致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审判组织成员中的一人询问当事人并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亦不属于独任审理。永生公司、晶和公司的该项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来自:仟律网

2005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最高法裁判观点:但违约责任中并未不属于定金担保 合同法规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赔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128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663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618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936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629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中国矿业大学学子未履行捐款承诺被告上法庭,最终被纳入 失信人员名单艺人违法要赔品牌多少钱最高法:合同约定管辖,一方以侵权责任为由起诉能否适用该管辖条款?疫情下,能否减租?能否退租?你所关心的法律问题详细解答...最高法裁判观点:合同中同时约定履约地和交货地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真细:以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证据效力认定案例:个人在担保合同的公司负责人处签字捺印,是否具有个人担保的意思表示?掉坑!女员工50岁后被终止合同,公司赔了16万,只因忽视她是女干部!最全整理!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汇总(含《民法典》新规)明确了!最高院判例: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一槌定音:律师费是否属于违约方拒履行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四类常见“阴阳合同”,你“踩雷”了吗《民法典》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方法+举证+调整原则|全梳理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办完卡却遇商家店铺转让,怎么办?最高法:在合同上加盖“假章”能否认定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注意要点)女子相亲14次未果,能否要回近7万元的婚介服务费?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类案系列)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类案系列)最高法:被告仅提出“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损失,不应赔偿”抗辩,法院能否调整违约金?上海一中院判例:疫情发生后,承租人拒付租金,出租人能否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最高法裁判观点:虽名为“定金”,但违约责任中并未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不属于定金担保最高院民一庭:法定代表人于醉酒之际,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一槌定音!最高法:律师费是否属于违约方拒履行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重要判决!最高法:限制当事人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有效(请谨慎签署)​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不予支持首例“电梯加装”诉讼案:一楼不同意安装,四五六楼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最高法裁判观点:​诉讼请求为给付金钱的,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指向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标的即为给付货币最高法民一庭:应如何认定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期限,重庆高院VS甘肃高院,裁判不一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合同如何处理的规定梳理双十一:不付尾款,定金能退吗?“定金”与“订金”有啥区别?一个案例你就懂了!最高法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职业放贷人的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