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男子钓鱼鱼竿接触高压电线触电身亡,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2-03-15 13:49:03

阅读量:19501


男子钓鱼期间鱼竿碰到高压电线触电身亡,其家人将鱼塘经营者和供电公司诉至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江某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鱼塘经营者担责30%,电力公司担责40%。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一审查明,2020年9月,江某某到潘某某、邓某某经营的鱼塘钓鱼,在未收折鱼竿的情形下,左手持7.06米长的鱼竿朝前方倾斜、右手撑雨伞,沿鱼塘旁边小路行走到鱼塘另一边钓鱼,行走过程中,因左手鱼竿不慎触碰高压电线身亡。江某某母亲、妻子及女儿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潘某某、邓某某及某供电公司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70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江某某在未设置有效安全警示标志的鱼塘旁边行走过程中触电身亡,系江某某自身未注意安全、鱼塘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某供电公司高压输电线路致人损害共同导致。江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前往事发地点途中应当且能够观察路上方横跨有高压线,应当收折好鱼竿后再通行,但江某某未将长达七余米的鱼竿收折后行走,且所持雨伞也遮挡了部分视线,江某某未注意到自身安全,系其死亡的主要原因,法院认为江某某有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鱼塘经营者明知高压线穿越其鱼塘上方,且高压线下有树,未在经营场所通道及水库周围内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未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江某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高压输电线路致人损害属于高度危险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事发地的供电设施为某供电公司运行维护管理,某供电公司作为10KV高压电线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除非江某某的死亡系其故意或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外,某供电公司应当就本次事故造成的江某某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被告的过错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李炏

来源|法治日报

来自:仟律网

2594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男子钓鱼鱼竿接触 企业侵权产品质量工程招标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时间:2022-06-09 13:48

1254次阅读

商家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时间:2022-06-09 11:11

683次阅读

房屋抵押权能否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房屋抵押权可以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时间:2022-06-09 11:02

870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时间:2022-06-08 11:44

1124次阅读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

时间:2022-06-07 15:29

630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