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有些人没有办法出去打工,暂时失去了收入来源,那些背着房贷车贷以及其他各种贷款的人难免会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况。那么,疫情期间,逾期偿还贷款,是否构成违约呢?金融机构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的诉讼主张,应不应该支持?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2013年12月31日,某银行与董某签订《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董某向某银行贷款278 000元用于房屋按揭,每月等额本息还款。同日,某银行与某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董某妻子李某承诺共同承担清偿涉案贷款本息的责任,并同意将涉案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董某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未按时偿还贷款。一审庭审前,董某已经将逾期贷款全部还清。银行主张违约,要求提前收回贷款。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疫情期间,董某逾期偿还贷款,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
董某、李某自2020年1月至4月逾期偿还银行贷款属实,然董某提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出去打工,无钱偿还银行贷款的辩解理由,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董某重新工作并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将逾期的贷款全部还清。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董某、李某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抗辩理由正当,予以采信,对于银行要求董某偿还全部借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要充分考虑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通知》等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所涉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还贷纠纷,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还款期限。
本案考虑到借款人受疫情影响导致暂时失去经济来源,发生逾期还款,在复工复产后,及时将逾期贷款还清的情况,判决驳回借款人提前收回借款的诉求。本案的正确处理,切实保障了受疫情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充分体现。
来源:日照中院 转自:山东高法
1335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