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约定离婚后女方享有一半的土地经营权,男方不履约,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1-12-16 14:13:21

阅读量:15389



鲁法案例【2021】463

夫妻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中的重要组成人员,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但在离婚时,女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犯的案例并不鲜见。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法院会怎么判呢?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02年,小霞与小胡结婚,并将户口迁移到小胡所在的村。结婚后,两人共同耕种了村里分给的5亩土地。

2018年,小霞与小胡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位于家北3. 5亩土地的收益归小霞,已经被占用的1.5亩土地的补偿金一半归小霞。上述土地均由村委会转租给某公司经营使用,每年每亩补偿金为1000元。

两人离婚后,小胡把补偿金全部领走,没有向小霞支付,小霞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

小胡辩称:本案所涉土地均是1985年9月家庭联产承包时所分得的土地,当时的家庭成员不包括原告,上述土地为我父母的口粮地,我对该土地没有处分权,所以与小霞离婚时的约定无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


该村土地是1985年统一调整的。小胡一家共分得土地13亩,共同登记在户主也就是小胡父亲名下。直至今日,小胡一家人口虽有增有减,但未增减过土地。

2002年,小胡与小霞结婚后,小霞将户口迁入胡家,按照分家协议,小胡两口共同对家庭的5亩土地进行管理、收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


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小霞与小胡结婚后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小胡的家庭成员,虽然该村未给其分配土地,但小霞与小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案涉承包土地共同管理耕种投入,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益,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判决

根据协议约定,法院判决小胡应当返还3. 5亩土地的三年的收益7500元以及1.5亩土地补偿费的一半2000元于小霞。

一审法院判决后,小胡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依法驳回了小胡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法官寄语

男女平等是一基本国策,在国家的各项法律中也得到了相应的贯彻。农村妇女与男性在土地权益方面是平等的,妇女应当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土地权益。

(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平阴法院

来自:仟律网

205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约定离婚后女方享 合同纠纷合同法规医疗事故鉴定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128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663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618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936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629次阅读

陈敏律师

陈敏律师

刑事犯罪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企业 侵权赔偿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遗嘱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实习生月薪9千竟不会用word遭到辞退,网友看后直呼想去应聘政府行为在何种情形下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最高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最高法: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并不能排除执行(注意要点)二巡法官会议纪要丨法律、法规出台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救济​在合同上加盖“假章”能否认定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最高法:买卖合同只约定了签订地和送货地的,能否由此确定管辖法院?最高法:合同文本载明的主体与签章的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无力支付?房款可以终止已签购房合同吗?最高院:审理涉疫情合同、金融、破产案件23条指导意见400多万的购房合同签好,却少了一扇窗!最新!恒大部分楼盘被法院查封,最高院: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法官提醒:这样借钱给别人,就算有合同都无效!“寅吃卯粮”的机动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最高院: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是否采信?一文详解:居住权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为什么要写“定金”而不是“订金”?判例来了: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附法官详解最高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再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事由最高法院: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最高院:​除非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否则买受人不得以出卖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拒绝付款高院:"任一方可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赔偿1个月工资"约定无效!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5个要点3个案例:依据 “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上能否停放两辆车?最高法:无资质自然人承建农村两层(不含)以上建筑的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按过错分担责任!全国统一判:一方违反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不予支持最高法院最新裁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可以有效案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的确定合同到期第二天公司才终止,要付二倍经济补偿?(高院再审)民法典中特殊类型买卖的梳理、解读与案例装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与预算计划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