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征地拆迁中,总会有这样的被拆迁人

发布时间:2021-10-30 16:43:55

阅读量:15493





征地拆迁时,因涉及到的利益较大,无论是征收方还是被征收方都想从中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对于这种心理,律师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也常常会遇见到这样的被拆迁人。



补偿达标但仍觉得不满足


比如说,有个别被征收人,其自己的房屋面积有300个平方,在拆迁时,征收方给予的安置房明明超过了自己房屋的实际面积,但仍觉得不满意,就觉得还应当给些货币补偿或是再给几套房子,甚至还拿别人家来对比,说某某家给了多少多少等,针对这种当事人,一般律师是不建议维权的,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只要符合了法律所规定的补偿标准,那么再争取补偿的概率就非常的小。


虽然也有个别成功的案例,但是还是希望被拆迁人能够理性的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最低标准为相同地段按面积的1:1。


当然,这种规定并不是硬性的,如果地方政策更好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按照各地方规定的来给予补偿的。



其次,就是补偿确实不合理的


近年来,对土地的需求量是越来越大,许多老百姓的房屋、土地被纳入到了征收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征收土地的,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简单点来说就是,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在拆迁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但实践中,这些法律法规却落实不到生活当中,很多老百姓拿到的补偿款是少之又少,完全买不起房子。那么,农村拆迁究竟如何补偿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土地征收应当依法给予被征收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要给予被征收农民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费,即房子的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等。


一般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货币补偿;第二种是产权置换’;第三种是提供宅基地建房,实践中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某一种补偿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征收方只提供这其中的某一种,比如只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那么则是不合法的,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选择权。


对此,律师提醒大家,在拆迁中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征收方侵害自己享有的选择权等相关权利时,要及时地请律师介入到案件当中,律师越早介入,维权的效果就越好。



最后,就是补偿不合理就不签协议也不维权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能够降低征收成本,往往会采取断水、断电等行为强迫被征收人签字,而被征收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心想,补偿不合理,我就不签协议,我就不搬迁,你能拿我怎么着等等。


但被征收人要注意的是,你若拒绝签订协议后,相关部门很有可能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让你搬迁,比如我们前述所说到的断电等,或者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相关部门一旦获得强制执行裁定书,那么房子基本上是保不住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9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因此,律师建议大家,如果补偿不合理,在拒绝签补偿协议之后,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只是不签协议且也不采取维权措施,那么可能就会遭到强拆。法律赋予每个人相应的救济权利,但它是有法定时效的,一旦错过,那就得不偿失了。


来源:网络

来自:仟律网

2471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征地拆迁中,总会 拆迁安置房屋拆迁政策法规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

当地政府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时间:2022-06-09 11:33

676次阅读

政府有偿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等相关问题,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中。具体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9 11:31

998次阅读

土地被征收离婚女方可以分吗,土地补偿款离婚分配可以平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可以分,离婚后,双方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具有本集体户口为准。如符合该条件,可以获得分配;不符合该条件的,不能...

时间:2022-06-09 11:15

550次阅读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

时间:2022-06-07 15:30

555次阅读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时间:2022-06-07 15:30

1264次阅读

侯玉琴律师

侯玉琴律师

劳资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婚姻家事…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新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制度变化与司法应对强制拆除赔偿,可依据被征收人单方委托的评估报告计算赔偿最高法判例:户口迁入人员以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要求对其补偿安置的判断拆迁诉讼立案难如何应对,最高法裁判给你支持!农村“住改非”房屋拆迁怎么补最高法院: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裁判要点集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注意这些陷阱,教你如何破局农村建房讲究多,这七个法律问题你一定要知道!补偿没谈成,如何预防违法“强拆”的发生?女子花16万买房后拆迁获赔419万,卖家反悔 法院判了!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一文讲清农村宅基地5个法律问题父母去世后城市户籍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法院判了!最高法判例:家庭成员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资格判断最高法判例:集体土地尚未取得征地批复,所签订的房屋补偿协议是否无效?最高法院判例:房屋征收部门对达不成协议的应及时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滑玉惠诉惠济区政府行政补偿案村庄拆迁,原卖房者起诉已居住6年的购房者返还房屋及院落!法院判了…女子16万买的房子拆迁能赔419万,卖家反悔称合同无效,法院:同意!但......最高院案例:补偿没解决好,拆迁户有权拒交房最高法院裁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案件处理最高法判例:户籍迁入农村,是否等于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最高法判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或宅基地,是否有权取得补偿或赔偿?趁邻居家里没人私占对方宅基地不肯返还!法院判了...最高法院案例:户口迁入人员以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要求对其补偿安置的判断集体土地征收能不能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重磅!自然资源部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一锤定音!最高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2021)征地拆迁中,总会有这样的被拆迁人离婚后户口未迁出的妇女,是否有权继续享受村土地补偿款拆迁补偿协议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签署!否则无效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未同时对有关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的处理外嫁女能否获得补偿安置的六个条件土地违法处罚标准做出调整,非法转让、占用土地的最高处罚60余万元未获得批复文件就征收怎么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杨浦区定海街道126街坊征收“二次征询”首日签约生效——上海动拆迁律师方燕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能否参与房屋征收利益的分配?——上海动迁律师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