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九旬老人被狗碰倒后不治身亡,法院终审判决:犬主人担全责,赔偿3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10-21 15:14:37

阅读量:16887


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林 姗)九旬老人在小广场散步,被一男孩所牵的宠物狗碰倒,送医后不治身亡,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男孩父母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老人医疗费用等合计39万余元。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9年11月27日20时20分许,老人甘某成正在湖里区某小广场的路边散步,男孩林某荣牵着一只宠物狗走来,甘某成被宠物狗碰倒致摔倒在地。经诊断,甘某成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左腕部皮肤裂伤,而后进行了手术。12月23日,甘某成死亡。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甘某成的三个儿子遂将林某荣及其法定监护人林某祥、刘某妹诉至法院。

林某祥等被告辩称,案涉宠物狗对甘某成的轻微碰撞仅造成甘某成摔倒骨折的损害后果。甘某成年事已高,有冠心病等多项既往病史,故导致甘某成死亡的原因系自身的固有疾病。被告仅需对其骨折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无须就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甘某成被林某荣所牵的狗碰倒摔伤后住院治疗,在治疗无明显好转、病情难以逆转的情况下出院,并于出院当日死亡,因此可以认定林某荣所牵的宠物狗碰到甘某成的行为与甘某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林某荣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虽然甘某成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法律规定的过错,甘某成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产生一定影响而自负责任,故甘某成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没有过错,不存在减轻或者减免林某荣赔偿责任的情形。因林某荣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林某荣在本案中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林某祥、刘某妹承担。

综上,法院判决林某祥、刘某妹向甘某成三个儿子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94176.27元。(来源:人民法院报)

阅读链接:老人被狗绳拽倒,重摔身亡



2020年8月17日,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市场前,一名老人被一只“脱缰”的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头部着地后昏迷。事发后,老人被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经抢救无效最终身亡。


视频里两只身型偏大的宠物狗在街上飞奔,其中一只大型狗身后拖着的狗绳将路上一位老人一下子带倒重摔在地上,老人头部大量出血倒地不起。原本牵着狗的小女孩返回现场后,带着宠物狗快速逃离了现场。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女孩是一名初中生,12岁,并不是白色大狗的主人,那只白狗重约70~80斤。起先女孩有拉牵引绳,但后来拉不住了,才发生了这起惨剧。

8月18日晚,杏坛镇政府官方微信号通报称,此事件被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


由于小女孩是14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监护人要担责。对于责任如何划分,现在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若女孩擅自将狗牵走,狗主人不知情无需担责

律师称,视频中的老人无过错,责任归属要看女孩是否经过饲养者允许遛狗。

如果经过允许,则狗的主人管理失职,双方都有责任。如果未经允许,女孩擅自解开狗绳,属于盗耍行为,中断了狗主人管理责任,而由行为人女孩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但因为女孩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观点二:狗主人知情与否均需承担责任

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狗主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狗是否拴绳子、狗主人是否知情”本质上都是在判断狗主人是否尽到合理的义务。狗主人应承担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至于承担责任的轻重划分,则可按照狗主人拴狗场地是否为自家院子,是否与外界具有一定隔离性等因素来考量。 (来源于央视新闻、澎湃新闻)
来自:仟律网

1962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九旬老人被狗碰倒 环境污染其他侵权侵权法规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时间:2022-06-09 13:48

1265次阅读

商家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时间:2022-06-09 11:11

696次阅读

房屋抵押权能否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房屋抵押权可以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时间:2022-06-09 11:02

877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时间:2022-06-08 11:44

1131次阅读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

时间:2022-06-07 15:29

638次阅读

王玲玲律师

王玲玲律师

离婚、债权债务、合同、刑事、交通事故…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同事安装针孔摄像头偷拍夫妻卧室半年,男子刷视频刷到自己老婆女友被醉汉搭讪调戏,扭打过程中男友将醉汉“反杀”!一审:系故意伤害!二审:无罪!妻子车祸身亡获赔158万,岳父起诉要分走6成赔偿金!丈夫:凭什么?两男子开玩笑把朋友抬起往阳台外丢,结果栏杆真断了……谁来担责?(附视频)员工追逐小偷致顾客鼻骨骨折,超市担责吗?男子盗窃时被狼狗撕咬致死,家属向狗主人索赔66万!法院:不存在过错,不用赔高空设施脱落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2022.5.23起,国家赔偿最新标准409.34元/日六旬老人追赶偷盗者致人溺死!死者家属:你追就有错,赔偿!法院这样判2022最新!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借车给朋友,朋友的朋友酒驾致人死亡,车主和酒友是否需要担责?法院判了!业主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邻居滑倒后将她告上法庭!借车导致妻离子散!提醒:借车给朋友,四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附借车协议范本)儿子患上抑郁症,父亲找大师“做法”酿惨剧,法院判了!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没想到却因此被告到法院......建议收藏!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14个实务问题解答(2022版)殴打防疫工作人员致伤,法院判了...两老太吵架后一人死亡,家属起诉索赔7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义务帮工摔成十级伤残,责任谁担?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没想到却因此被告上了法院......指导案例:微信群侮辱.诽谤.污蔑.贬损他人构成名誉权侵权路面坑洼致骑车人摔伤,责任谁来担?酒后脑梗住院,这次法院判共饮者无需担责!为啥?中院二审改判!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无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受害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司法的担当:一审认定互殴判定故意伤害,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改判无罪(判决书原文)男子​为逃避47万元债务跳楼坠亡,家属向债主索赔50万!法院这样判肖战饰演的顾魏遭网暴,如何让“键盘侠”不再肆无忌惮?施工挖坏村民祖坟,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不是谁死谁就有理:女大学生未购门票景区内坠亡,父母索赔90万被法院驳回男子酒后猝死,同行3人被判赔偿12万!法院:送回酒店休息还不够!东航事故将如何理赔?谁承保了MU5735?没买航空意外险,能得到赔偿吗?22岁女子因失恋跳湖自杀,父母起诉其男友索赔157万!法院:无过错,但需赔偿20万情侣之间的特殊性癖好是否能获得精神补偿?法院这样判!家长将孩子交他人或机构托管,受了伤谁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