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多年婚姻被确认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1-09-22 16:48:47

阅读量:20077


丈夫韩先生去世后,董女士被他人以婚姻无效纠纷诉至法院,方知自己近二十年的婚姻竟是丈夫韩先生的一场骗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竟是他人的合法配偶。在被法院认定婚姻无效后,董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其与韩先生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

案情简介

董女士与韩先生于2002年7月登记结婚,双方登记结婚前已于2002年2月生育儿子小韩。双方筹备结婚时为了有个稳定的住处,于2001年12月共同出资在北京市海淀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韩先生名下。这些年董女士、韩先生一家三口在这个小家过着幸福安稳的日子。
但2018年韩先生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后,董女士原有的生活被彻底改变。韩先生去世不久,董女士就接到法院通知,素不相识的李女士以婚姻无效纠纷为由将董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董女士与韩先生的婚姻无效,理由竟是李女士才是韩先生的合法配偶,董女士与韩先生属于重婚。
董女士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婚姻会被宣告无效,虽然她知道韩先生曾经有过一次婚姻,但双方相识时韩先生告诉她自己离异单身。但法院审查后认为韩先生在未与李女士离婚的情况下与董女士取得结婚登记,已构成重婚,遂确认韩先生与董女士的婚姻无效。经此一案,董女士方知韩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后,生了女儿大韩和二韩。韩先生的这几位继承人以董女士与韩先生居住的房屋中有属于韩先生的遗产,多次要求对房屋进行继承。
董女士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李女士、大韩、二韩和自己的儿子小韩,要求分割其与韩先生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房屋,其认为该房屋为其与韩先生在同居期间购买,由双方居住使用,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其应享有该房屋50%的份额。但李女士却称涉案房屋是韩先生购买,且登记在韩先生名下,是属于其与韩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房屋中没有董女士的份额。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董女士主张涉案房屋是其与韩先生于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但李女士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虽李女士一家实际居住在该房屋内,但该居住并不能改变涉案房屋权属的行为,故对董女士主张涉案房屋属于其与韩先生共同共有不予支持,判决驳回董女士的诉讼请求。
董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涉案房屋属于其与韩先生共同共有,其享有该房屋50%的份额。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于2001年11月购买,韩先生与董女士于2002年7月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前双方已于2002年2月生育一子。鉴于董女士与韩先生相识于1996年,董女士怀孕后双方为便于更好地共同居住生活而购置涉案房屋,且涉案房屋购置后双方即在此居住生活,故根据上述事实,可以推定双方在购买涉案房屋前即已处于同居状态。涉案房屋在购买后由董女士与韩先生居住使用,且存在还贷的事实,考虑李女士称其对于涉案房屋具体情况不清楚,故二审法院确认涉案房屋系董女士与韩先生为结婚而购置的房屋,因双方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双方在同居期间未对财产进行约定,故依法确认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涉案房屋为双方共同共有。
就涉案房屋中董女士的具体份额问题,法院认为应考虑如下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分配:

第一,就同居过错方面,根据李女士起诉董女士婚姻无效纠纷案中法院查明的事实可知,董女士在与韩先生进行结婚登记时其对于韩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姻状况不知情,其与韩先生处于同居状态时属于善意的无过错方。尽管李女士系韩先生配偶,法律保护其配偶利益不受侵害,但董女士同样以组建家庭的善良意愿结婚生子,属于无效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其合法财产利益亦应予以保护。

第二,就共有财产贡献方面,因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故董女士与韩先生对涉案房屋的共有时间开始于双方同居之时。根据本案事实,虽然房屋系在双方同居期间由韩先生经办,亦登记于韩先生名下,但涉案房屋采用贷款方式购买,且贷款比例占房屋总价款约80%,房屋贷款偿还时间亦均处于韩先生与董女士同居关系期间。考虑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及贷款均来源于韩先生与李女士的家庭共同财产,同时,涉案房屋购买至今已20余年,董女士提供其与韩先生购买涉案房屋时的资金往来流水亦属不易,故根据董女士的生产生活收入、提供的装修房屋、物业费缴纳等证据,法院认为董女士以组建家庭的意愿与韩先生长期共同生活,其在协力促成同居财产的形成和积累上,有相应的贡献。

故二审法院考虑涉案房屋购买时间、购房出资、房屋居住使用情况、房屋维护情况、董女士在同居期间不具有主观过错的情况,酌定董女士在涉案房屋中享有50%的份额。一审法院以董女士未能提交其出资购买房屋的证据为由,驳回董女士的诉讼请求属于适用法律不当,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判决涉案房屋中董女士的份额为50%。



法官提示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被确认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无效婚姻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要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又达不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为其个人所有。

本案中,董女士与韩先生同居时属于善意的无过错方,对其在同居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权益应予保护。虽然房屋购置时的相关手续由韩先生经办,但法院综合房屋购买时间、购房出资、房屋居住使用情况、房屋维护情况、董女士在同居期间不具有主观过错的情况,认定该房屋系于韩先生与董女士同居期间取得,判决董女士在房屋中享有50%的份额,保障了善意同居方董女士的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时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但对具体财产进行处理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要根据个案中当事人的同居状况及具体财产状况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判。

来源:京法网事

来自:仟律网

2851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多年婚姻被确认无 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家事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第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时间:2022-06-09 10:48

750次阅读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永久有效。经过公证的东西证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个有效的东西并不会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

时间:2022-06-09 10:43

1052次阅读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与第一次写法一样,只是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区别: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3、证据以及来源。在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

时间:2022-06-09 10:42

606次阅读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时间:2022-06-09 10:41

1150次阅读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离婚男方赔偿的,女方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作出离婚以及赔偿判决书,男方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不起诉的,那么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赔偿没有约束力。...

时间:2022-06-09 10:39

442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是什么婚姻双方如果一方出轨怎么办婚姻纠纷请个律师大概多少钱婚姻法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离婚有过错方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婚姻出轨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婚前房子离婚怎样分配离婚冷静期内婆婆去世丈夫拒分遗产,法院判决女士继承遗产并处罚了丈夫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应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婚内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吗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离婚家庭保单如何分割?婚后一人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户口刚迁到北京可以离婚吗海外婚姻国内如何办理离婚女子起诉离婚遭公公多次跟踪,法院对女子签发保护令关于一方出轨离婚该怎么处理主妇起诉离婚才知道丈夫年薪300万,法院判决主妇分得60%共同财产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高法对个人贷款购房、父母出资购房等出司法解释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妻子独自做中止妊娠手术,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抚养费纠纷属于什么纠纷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夫妻忠诚保证书法律效力夫妻之间债务离婚怎么处理夫妻之间有负债离婚怎么办夫妻之间什么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