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最高法判例:已过执行时效的债权仍然可以在执行程序中主张抵销

发布时间:2021-04-21 16:33:22

阅读量:14468

编者按:未在法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被执行人提出时效异议时,裁定不予执行。此时,债权转为自然之债,丧失强制执行的权利,但生效法律文书依法确定的实体权利即债权本身是客观存在、合法有效的。因此,虽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债权,但在债权人 、债务人互负债务时,依然可以主张债权抵销。


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执监83号执 行 裁 定 书


基本案情:


赵世俊与红寺堡开发区盛达建材有限公司、邱铁军合伙协议纠纷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红寺堡开发区法院)于2007年9月28日作出(2007)红民初字第35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邱铁军支付赵世俊合伙期间欠款100000元等内容。


调解书生效后,因邱铁军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赵世俊向红寺堡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邱铁军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将红寺堡开发区法院(2005)红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其对赵世俊的债权79983.18元(编者注:已过两年申请执行时效)与本案执行标的予以抵销。


双方为能否抵销发生争议。


地方法院裁判结论:


红寺堡开发区法院审查认为,2005年9月26日该院作出的(2005)红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确定赵世俊支付邱铁军土地出让金等共计79983.18元,而邱铁军支付赵世俊100000元欠款的民事调解书是2007年9月28日达成的,期间邱铁军并未提出债务抵销的请求,在赵世俊申请执行后,亦未提出债务抵销的请求,而是计划履行。根据199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邱铁军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其对赵世俊的债权已转化为自然之债。邱铁军提出执行异议后,赵世俊明确表示该债务已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不同意债权债务抵销。因此法院不能对双方债权债务强制抵销。遂于2011年6月28日作出(2011)红法执异字第1号执行裁定,驳回了邱铁军的异议申请。


邱铁军不服,向吴忠市中院申请复议。


吴忠市中院审查认为,红寺堡开发区法院作出的(2005)红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由赵世俊支付邱铁军土地出让金等共计79983.18元。邱铁军未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丧失的只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但生效法律文书依法确定的实体权利即债权本身是客观存在、合法有效的。因此,邱铁军虽不能再主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债权,但被动主张债权抵销应是法律允许和保护的。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该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现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于2011年8月8日,作出(2011)吴法执复字第3号执行裁定,撤销了红寺堡开发区法院(2011)红法执异字第1号执行裁定。


赵世俊不服,向宁夏高院申诉,宁夏高院审查后,认为吴忠市中院作出的(2011)吴法执复字第3号执行裁定适用法律正确,执行程序合法。2015年3月18日,宁夏高院以(2015)宁执申字第1号驳回执行申诉通知书驳回了赵世俊的申诉请求。


赵世俊向最高法院申诉,请求撤销宁夏高院(2015)宁执申字第1号驳回执行申诉通知书和吴忠市中院(2011)吴法执复字第3号执行裁定,依法恢复执行。理由是:一、邱铁军失去法律保护的自然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与赵世俊受法律保护的债权抵销。邱铁军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其对赵世俊的债权己转化为自然之债,法院不能再通过强制手段迫使赵世俊履行债务。二、赵世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邱铁军未向人民法院或赵世俊提出债务抵销的请求,而是向赵世俊单方面出具了履行债务的承诺书,其出具承诺书的行为可以视为其放弃了抵销权。


最高法院裁判结论: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被执行人能否依据已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生效判决主张债务抵销。


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的司法程序,给申请执行赋予一个期限,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实现自己的实体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这并不导致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消灭,其请求在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抵销对方当事人所欠其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红寺堡开发区法院(2005)红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生效后,邱铁军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但其债权是客观存在且经生效判决确认的。邱铁军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不影响其主张债务抵销的权利。由于邱铁军与赵世俊互负到期金钱债务,邱铁军请求抵销债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现行法律关于抵销的一般规定。


编者补充:民诉法解释第483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即,现有规定明确,超过执行时效并不当然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法院仍应当受理执行。执行中,法院不主动审查也不得释明执行时效问题,只有被执行人提出执行时效异议抗辩时,执行法院才审查该时效异议。


来源 | 金陵灋语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


来自:仟律网

2394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最高法判例:已过 抵押担保债权债务法规合同效力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时间:2022-06-09 13:47

905次阅读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时间:2022-06-09 11:35

880次阅读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律师解答   通过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

时间:2022-06-09 11:20

876次阅读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律师解答   车祸事故车报废处理步骤:   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

时间:2022-06-09 11:19

926次阅读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律师解答   车扣分罚款可以在网上缴纳,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网上缴款须持有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卡,如果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开通网上缴纳罚款服务,则无法进行网上缴纳。   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

时间:2022-06-08 11:32

1148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非法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知情的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夫妻一人欠钱需要两人承担吗?没打借条,怎么起诉?这里有一份操作指引!最高法再次判决:律师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解》其他费用范围(债权人可大胆起诉)上门讨债被判1年有期徒刑!民间讨债易犯的四大违法行为→最高院二巡案例: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分适用最高法民一庭: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人民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仅转账凭证附言中标明“借款”用途时,借贷关系是否一定成立?(法条+案例+意见)注意!最高院裁定: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不予采信最高院判例: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责任最高院判例:民间借贷利率已达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可否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最高法:“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法官总结: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法院最新判决: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明知“借款用于赌博”的法律后果最高院最新判例明确:即便民间借贷利率已达到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也可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最高院民一庭:不应将律师费用、诉讼保全费用等归入《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九条“其他费用”之范畴以下5种讨债方式全违法,民间借贷对付老赖还是要谨慎告别24%、36%,最新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式看这里|转需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一分六厘是年利率16%还是1.6%?最高法院:民间借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在借贷案件中未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的,能否以此为由申请再审?最高法院: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民间借贷五问五答16%还是1.6%?民间借贷利息一分六厘的准确理解最高院民一庭:与民间借贷案件相关的5个问题注意:此类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附: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书)自称“精神病人”借条就无效了?太傻太天真!郑爽诉张恒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判决书(有很多故事)以案说法:“借名”贷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如何确定还款责任最高法院民一庭: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男子借人9万有借条却要不回,告到法院都输了,只因…最高法民一庭:民间借贷,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法院能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