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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遇补偿,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选谁补的最多!

发布时间:2021-04-21 10:32:45

阅读量:14296







由于城市建设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房屋征收是一种强制性行为,要求被征收人必须服从。


在这种情况下,征收人应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那么究竟选哪一种补偿方式最好呢?







选择货币补偿的注意事项

顾名思义就是补偿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障被拆迁人拆迁之后的生活。


补偿时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通过协商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机构给出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签订货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的方式履行期限较短,会很快就能拿到钱,不会出现后续的房产纠纷。


货币补偿协议中写明的补偿价格,征收方就应当实际履行,但是货币补偿方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主要是评估机构所评估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一般偏低,极大可能性低于通过房屋置换方式获得的实际补偿。


货币补偿最大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不会再出现安置房屋迟迟不能交付、回迁迟迟不能落实等问题,减少后续纠纷的发生。


但是,货币补偿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目前房价涨幅快,被征收人要是在拿到货币补偿款之后再慢慢寻找合适房源,可能很难再买到同样面积的房屋。


再者,如果被征收人暂时不买房,那么如何支配这一大笔补偿款也是问题,随着物价上涨,被征收人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能力,那么手中得到的补偿款也会面临贬值问题。



选择产权调换的注意事项

不同级别地段的房屋的市场价值是不同的,而且即使是同一级别的地段的房屋,也会因房屋所处的具体位置及楼层、用途、容积率、朝向、新旧等因素而呈现价值差异。因此,被征收人一旦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则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1点选择房屋的顺序


越早选择,选择的空间越大,从而就越有机会选到称心如意的产权调换房。一般而言,选房的顺序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顺序是一致的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先者有权优先选择安置房。


但是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而主管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且决定中的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的,则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搬迁顺序确定其选房的顺序。


而如果被征收人仍然拒绝按照履行补偿决定履行搬迁义务的,房屋征收部门则会以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第2点协议的签订


产权调换协议是产权调换行为的合法性凭证,对于将来的产权调换履行(常见的期房安置)以及不履行或履行不当而引发的纠纷解决意义重大,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白纸黑字的书面协议就是能影响法官对案件争议判断的“证据之王”。


此外,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还是被征收人在客观取得产权调换房房屋权属证明之前对抗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第三人的重要依据。因此,产权调换协议一定要谨慎签订。


两种补偿都有利也有弊,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万典律师事务所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关注万典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答疑解惑。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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