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法治?法治是对于私权来讲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都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权来讲只要法律没有授权都是被禁止的。这也就是说,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我们的权利。权利既包括法定权利又包括道德权利。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个人维权的时候只要一超出法律规定的限额就会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就比如下面这个可以登上教科书的真实案件——郭利案。
案件详情:
郭利,36岁,在北京做同声传译,2006年的时候他的收入就有一百万,这肯定算是一个成功人士了。但是非常不幸的是2006年的时候郭利的女儿出生了,女儿出生怎么算是不幸运的事情呢?郭利的女儿出生之后,他就暗自立下决心,要给女儿提供最好的生活,他给女儿选择了一款天天在CCTV打广告的Y奶粉。当时的人们还是十分相信官方台的广告,结果2008年的时候三聚氰胺的时间曝光,郭利拿着女儿吃剩的奶粉去检测,结果发现Y奶粉三聚氰胺超标200多倍。
一个1岁多的小女孩得了严重的肾炎,如果你是她的父亲你会怎么做?索赔这种方式还算文明吧!郭利向生产商提出索赔,索赔200万。我们可以分析一下,2008年收入过百万的人向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违法生产商索赔200万,算多吗?可是Y奶粉直接报警说郭利敲诈勒索,一审的时候法院判郭利四年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
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沉默、深思、愤怒,仟律网小编也忍不住想问一句:法官的逻辑是什么?!
看过一个有意思的评议,说法官是这样想的:你女儿得了肾炎是吧,有病就要治疗,拿出来医疗单看看。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出问题最多赔偿十倍,奶粉钱花了一万,赔十倍也就是十万,加上治疗费,最多十五万,可是你竟然要200万!那这就是敲诈勒索。
就像我在文章开头说的,对于私权来讲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都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权来讲只要法律没有授权都是被禁止的。但在现实中,往往是反过来的,对于私权来讲只要法律没有授权就是违法的,对于公权来讲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都可以干。
当然判决下来之后,郭利作为高文化水平的人,一直不服坚持上诉,等到2011年的时候Y奶粉的老板也是人大代表,要求司法部彻查郭利代理律师,因为这个律师一直散播对其公司不良的言论等等。
司法部收到这老板的邮件之后果真调查了,结果一调查发现律师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是这个案件,要求审理案件重审。不过重审的时候法院依旧维持原判,郭利在监狱里足足带了四年,一天刑都没有减,因为他坚决不认罪,坚持上诉。
对于郭利来说,他没有等到正义,索性对于社会来说正义只是迟到了。2016年通过的司法解释:罪犯在刑法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于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的认为是不认罪悔改。不过另一个值得深思的是,该司法解释通过两年之后的2018年开始实行。
这短短的司法解释,背后是无数个故事堆积起来的,郭利案就是其中之一。入狱的时候,意气风发,正值壮年,收入百万;出狱之后,妻离子散,靠着父母的低保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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