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餐、同学聚会
大家许久不见
按照中国的风俗来说
难免喝酒
但劝酒有风险
喝酒需谨慎
郴州一美女花季早丧命
只因同学宴会劝酒
结果同桌10人全成了被告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
共赔偿了受害人家属20万元
案情简介
李光华与其妻吴土秀系桂阳县某镇某村村民,其女李美玲生于1990年11月27日,性格开朗,天生丽质,未婚,从郴州幼师学校毕业后长期在幼儿园工作。
2016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4)前几日,与李美玲同镇不同村的张荣辉邀请李美玲等同学来家里做客。2016年2月11日下午,李美玲、李阳光、张欢宇、石丽娜(系张欢宇之妻)、张小天、张威、张鸿飞、李俊、王晶、王丽华等9人陆陆续续来到张荣辉家,晚上7时许开始用餐。席间,除李俊、石丽娜、王晶、王丽华等4人喝牛奶外,其他同学相互劝酒 ,使用的是一次性塑料杯,喝的是自酿玉米酒,至晚上 8时许散席,均不同程度醉酒。李美玲因严重醉酒当晚睡在张荣辉家,次日早上约9时被发现死亡,经司法鉴定死因系酒精急性中毒 ,其尸体火化后骨灰一直存放在殡仪馆 。
案发后,经当地村委、镇政府调解,张荣辉、张小天、张威、张鸿飞等4人与李光华夫妇达成调解协议4人共计赔偿李光华夫妇13万元(其中张荣辉9万元,张小天、张威、张鸿飞平均分摊承担4万元)。2017年2月10日,李光华夫妇以李阳光、张欢宇、李俊、王晶等4人为被告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桂阳县人民法院舂陵江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阅看了案件材料及询问当事人,根据案情及法律规定,决定将未被起诉的其他用餐人员张荣辉、张小天、张威、张鸿飞、石丽娜、王丽华均追加为被告参加诉讼。
法院判决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之女李美玲与被告李阳光、张欢宇、张小天、张威、张鸿飞、张荣辉等7人在张荣辉家相互劝酒,饮酒过度,同席的石丽娜、李俊、王晶、王丽华等4人虽未饮酒,但对酗酒行为未进行劝阻,导致李美玲严重醉酒;李美玲醉酒后10被告未进行救护,最终李美玲因酒精急性中毒死亡,李美玲及10被告在本案中均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原告与被告张荣辉、张小天、张威、张鸿飞等4人在诉前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在庭审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与被告李阳光、张欢宇、石丽娜、李俊等4人达成调解协议:李阳光赔付原告2万元,张欢宇、石丽娜夫妇赔付原告2万元,李俊赔付原告1万元。被告王晶、王丽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根据其过错程度,于2017年7月3日判决王晶、王丽华各赔偿原告1万元。(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最近几年
经常会出现劝酒导致死亡而赔偿的新闻
但大家依然我行我素
谁也不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只要饮酒出事,劝酒者就需承担法律!责任!
过度饮酒导致的猝死危机
在桌旁对你虎视眈眈!
谨记4种劝酒行为
需承担法律责任
01
强迫性喝酒
有种朋友就是:没有什么不是喝酒不能解决的
经常说:不喝不够朋友这些话
让对方喝酒或对方已喝醉
意识不清or没有自制力情况下仍劝喝酒!!
02
熟知对方身体状况不可碰酒,
仍劝其喝酒 以致诱发疾病。
03
喝酒者已失去或将失去自控能力
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情况下
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04
亲友相聚难免饮酒
但饮酒劝酒喝酒要讲酒风讲酒德
酒桌把他人灌醉致人死亡者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啊啊啊~
是不是今天才明白这件事情?
劝各位酒桌上要小心
不要劝别人喝酒
否则你可能承担想象不到的后果
so
是朋友,别劝酒
利己利人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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