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因为朋友圈或者是社交平台发帖而导致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其实在朋圈里吐个槽并不会有多严重,但是如果是指名带性,并且恶意夸大的话就属于诽谤了。下面这个案件就是因为看不惯绿茶朋友的行为,在朋友圈里和微博上发送大量捏造之后的故事,直接被当事人告上法庭。
案件回顾:
张某和夏某原本是要好的闺蜜,但是阴差阳错下两个人喜欢上同一个男孩,更巧的是这个男孩喜欢张某。新时代女性就要懂得放手才对,但是夏某认为是张某在背后造谣自己才导致男孩不喜欢自己。每天看着两个人恩恩爱爱无疑是在夏某的心里插刀,于是张某和夏某的关系也慢慢的发生了改变。
有一天两人的矛盾终于恶化起来,张某在和夏某争吵的时候直接说自己的男友早就知道夏某经常脚踏两只船,所以从一开始就对夏某没有好感。这句话直接刺激到夏某,更加重了夏某对张某是“绿茶”的肯定。因为夏某算是一个小网红,于是回去之后夏某在自己的各类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内涵张某的内容,没过多久就引起来很大的反响。夏某见这种方式既帮自己惩罚的张某,还能让自己涨粉,随后更是胡编乱造变本加厉的改变起这段爱恨情仇。
之后张某被人挖出来,网友直接对张某进行各种网络暴力,直接对张某的生活造成影响,于是张某以侮辱诽谤罪将夏某告上法庭。
法律分析:
侵犯名誉权行为是指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公开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诽谤他人人格,侮辱、诽谤,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微信不同于微博、短视频平台,具有一定的“隐私性”。那么,如何确定微信朋友圈争议言论的性质呢?
有很多网友就说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属于个人空间,吐槽还违反法律吗?
其实对于朋友圈社交动态属于个人空间还是属于公共空间一直是这类侵权案件判决关注的焦点。
如何对圈内的朋友进行投诉?吐槽还是侮辱诽谤?确有此事还是夸大事实?直指他人还是内涵?
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判决的关键,因为人的主观思想过多,所以这类案件的举证并不容易。但是如果名誉权侵权一旦成立,被告人就业承担起应付的责任。法院一般会判决被告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道歉,并规定一定的公开展示时间,不能删除。如果负面影响的范围过大,法院也会支持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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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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