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们不能因为不敢相信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黑暗,就否定他们的存在。没有一个完美的世界,只有敢于正视黑暗邪恶的一面,我们才能知道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拥有更多的光明。未成年的性交易一直是我们不齿去说的一件事,但是这种事情一次存在着,而且越来越多,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甚至于社会,我们的国家现在需要重视对未成年的性教育!
案件回顾:
去年12月份,17岁的小王、小赵和13岁的小夏、小李在一次警方围剿卖淫团伙的行动中抓捕了。警方在得知几人还没有身份证的时候还以为是犯人故意逃避审讯,因为从穿着语气完全看不出来这四个人是没有成年的孩子。
2019年11月份,小王和小赵带着各自的女友小夏和小李离开老家来到城里打工,但是四个人都是孩子,正规的工作根本找不到,服务员、帮厨这一类的工作他们又不想做。后来几人的钱花完了,不知道在哪里联系上了当时组织卖淫的老鸨,小王和小赵开始劝女友出去卖淫赚钱。
原本两个女孩是不同意的,但是小王和小赵说要是自己赚不到钱,女孩的父母是不可能同意把女儿嫁给自己的,而且老家的彩礼又高,要是这样,两人只能选择分手。劝来劝去两个女孩同意了,认为即使是卖,也是为了以后的“老公”卖的,并且男孩也答应娶自己了。
后来两个男孩联系上那个老鸨,通过老鸨获得客源,确定交易地点之后再送两个女孩过去。第一次尝试到卖淫带来的甜头之后,四个人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个月内连续卖淫超过八十余次。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案发的原因是因为其中一个嫖客知道对方是13岁的孩子之后主动去自首。
法院审理:
在庭审时,当地法院认为小王和小赵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但是鉴于两个男孩未满18周岁,并且归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判决。
仟律网小编在线:
通过警方的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到小王四人都是属于留守儿童,平时根本就没有人去引导他们的行为,对于性也是无知的。再加上辍学之后受社会上的影响,再加上网络影响,这样的情况下很难不会走上偏路。
加强未成年的性教育已经刻不容缓了,从未成年人性交易的防治出发,需要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净化来共同努力。
法律知识: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