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智案例】
这则案例来自于一名女高中生的投稿,大家跟随法智律师网小编,来看看她的遭遇。
这名女子是一名高二的学生(下文称小雨),在上完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被被一个男子从背后狠狠地击中了头部,倒地不起。小雨想要挣扎,又被一脚踢在了后背上。这个男子开始抚摸小雨的身体,并企图脱掉小雨的上衣。小雨拼命反抗,高声求救,想要站起来,但是被男子打的更厉害了。
小雨请求男子放过自己,并承诺可以给他钱、不会报警,男子并不理会,将小雨的上衣脱掉,并威胁小雨如果继续挣扎就将小雨毁容。
据小雨的描述,当时下了晚自习已经11点多,路上根本没有人,起初自己拼命呼救,也没有看到一个人。
男子摸到了小雨的隐私部位,想要脱掉小雨的裤子,小雨拼命蜷缩身体想要反抗,被男子用力的甩了两个耳光。因为裤子上的腰带难以解开,男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想要将腰带割断。
这时,小雨瞥见一个人影路过,于是十分用力的呼救,用手拍打地面。值得庆幸,那个人影是两名高大的男生,他们踹开了小雨身上的男子,拯救了小雨。
事后,小雨被相关医学鉴定为轻伤。
各位读者一定在为小雨的勇于反抗感到佩服,但换个角度来想,小雨的反抗又有些愚蠢,男子手里拿着刀,如果真的失手迫害了小雨的生命、或者将小雨毁容,该怎么办呢?又或者,男子伤害到了见义勇为的两个男生,牺牲了前来拯救小雨的两条生命,小雨又将面临什么呢?
所以,当遇到此类侵犯时,一定要以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为先,清白固然重要,但若没有了健康与生命,“清白”二字显得那样苍白无力。
各位读者同意小编的说法么?
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为您科普一下,遇到侵犯,有时候是要采取正当防卫的,那么法律是如何定义正当防卫的呢?
【法智普法】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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