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老人们一起结伴旅行本来是一件快乐的事。不幸的是,来自上海的沈女士在跟团旅行中不小心摔倒了,由于处理方式不得当,她最终竟被鉴定为了八级伤残!到底是一场怎样的旅行,沈女士能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呢?
沈女士与她之前的老同事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旅游团,由某家旅行社安排为期14天的非洲之行。旅程的前十天都没有什么意外事件发生,老同事们在一起说说笑笑看风景,也很开心。但就在第11天时,由旅行社联系的当地导游突然提议要增加一项自费的乘船前往地中海参观的活动。正是在这艘船上,意外发生了。
由于风浪太大,正在为朋友们拍照的沈女士从2米高的甲板上摔进船舱底部,直接昏迷不醒。沈女士说,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被送到了医院救治,并拍过了X光片。因为当时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是用法语撰写的,沈女士什么也看不明白,就向当地导游求助,当地向导看过报告单后告诉她,只是软组织挫伤,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快就能好转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草率的定论,沈女士被害惨了。
在接下来几天的行程里,沈女士和旅行团的同事们一路颠簸,乘船、乘公共汽车、乘飞机……但沈女士回家的路途更加艰难,在等待航班的几个小时中,她因为痛苦难忍一直躺地不起,根本坐不起来,也不能进行任何活动。回到上海后,同事们发现沈女士的情况极差,就连走路都需要两个人搀扶着。沈女士被再次送往医院检查,检查报告中显示,她有6根肋骨骨折、脑部充血,胸腔内积液,这就是旅行时导游所谓的“软组织挫伤”吗?
事后,沈女士找人帮忙翻译了当地医院给出的检查报告后,沈女士和她的家人更加愤怒和崩溃。在当地检查报告中,医生明确建议沈女士应继续进行相关检查。而旅行出现意外时,当地导游甚至连翻译工作都没做好,甚至轻描淡写地称沈女士的伤为软组织挫伤。沈女士觉得,是当地导游不负责任的隐瞒检查结果,才导致她的伤势进一步发生恶化,并导致她在后期的旅行活动和返程途中受了不少罪。
因此,沉女士出院后,找到这家旅行社讨要说法,并根据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的结果,计算出了伤残赔偿金为104163元。
经过反复谈判、调解,最后双方将赔偿总额定为25万元,并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那么,在旅行中,旅行社要负哪些责任呢?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讲解相关问题。
【法智普法】
在旅途中受伤的游客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明确责任。
如果旅游者不听从导游的建议和劝阻,故意涉险造成人员伤亡或由于人为过失或健康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旅行社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过失或过分自信,导致游客到危险地带,或者危险地带的导游人员没有及时、明确地发出危险警告和劝阻,旅行社应承担游客伤亡的责任;
如果游客伤亡是由于食用不洁食品引起的,而餐饮部门是旅行社指定或同意的指定用餐地点,则旅行社应根据过失的程度承担适当责任,否则不承担责任;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游客乘坐了旅行社租用的交通工具发生了交通意外造成旅客伤亡的,由事故责任人负责,或者旅行社可以首先赔偿旅客伤亡造成的损失,然后由旅行社向责任人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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