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何地,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往往是弱势一方,自身的合法利益很难收到完美的保护。而反观,征收方/拆迁方因背后有政府或开发商充足的人力与资金等丰富的资源鼎力支持下,聘请一家拆迁经验比较丰富的拆迁公司来共同推进拆迁项目的进程。由此可见,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与之硬抗显示是不明智之举!
根据拆迁律师以往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通常在有些地方会有拆迁方仗势压人,在并未走完合法征收拆迁程序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手段,强征强拆来推进准备整个项目的进程,以此来缩减其各项成本,争取使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在此种情况下,作为本就弱势无强力背景的被拆迁人千万不能够坐以待毙,默默忍受拆迁方的各种暴力行为,只会让其更加肆无忌惮,随意强拆强征。 接下来,律师传授您针对此种情况的几种有力应对招式: 首先,要明确的知道自家合法房屋的价值几何,此为“知己”。只有在知道此项后才能够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折算最后能够到手的补偿数额,做到自己心里有数,不会被拆迁方的三言两语所蒙骗过关,等你醒悟时方已晚矣! 其次,被拆迁人应当明确的是“未有合法征收拆迁手续”是违法的,此为“知彼”。例如拆迁方拥有以下行为的均属违法拆迁,只有被征收人你明确的辨明这些事项后,后期维权那便会是一本万利来了!只有当你知道其行为是否合法才能够知道该怎样维权方能获得合理满意的补偿款! 1、征收目的非公共利益; 2、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3、征收过程不出示任何纸质文件,未发布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文件,或文书/文件/公告送达手续不到位; 4、拿旧文件或老补偿标准来糊弄事; 5、采取强拆、偷拆、误拆、逼迫拆迁、牵连式拆迁等手段; 6、给你空白协议让你签字; 7、补偿、安置不到位(让你先搬迁,后补偿); 8、以租代征、未批先占; 9、不告知听证权; …… 只有在清楚的了解你们当地拆迁方实施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后,才能后为你后期维权或与之协商中增加最强有力的谈判砝码!让你想不要高补偿都不行! 总而言之,被拆迁人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知己知彼,不要存在“我就不搬迁,他不敢把我怎样”侥幸心理,在某些地方这个招式可是非常不堪一击的! 最后,律师告诫众多被拆迁人,在与征收协商过程中一定不要随意报价,过早的暴露自己的心理价位会让自己失去手中所掌握的主动权。但是,也不要对拆迁方的报价置之不理,要适当的与之周旋,不要将谈判的气氛弄僵,尤其是不要漫天要价,这样会让拆迁方觉得根本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随后不再找你协商。要在双方报价差距不太大时适当的做出让步。这样方能后协商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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