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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关注类和不良贷款不得续贷

发布时间:2019-02-20 09:16:31

阅读量:14530

导 读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研究制定并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和细化续贷相关工作,续贷利率不高于原来利率,严禁对关注类、不良类贷款进行续贷。而此前,银保监会也曾对“无本换续贷”进行公开表态。



一直以来,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期限与资金实际运转周期不匹配,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获得过桥资金实现再贷或续贷,是影响小微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一大“痛点”。


2月13日,北京银保监局研究制定并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和细化续贷相关工作,续贷利率不高于原来利率,严禁对关注类、不良类贷款进行续贷。


2月14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蒋平表示,《意见》主要针对临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严禁银行以此政策掩盖风险暴露。“续贷政策本质上是对优质企业提供的激励型信贷政策,而不是救济型信贷政策。”



01

关注类、不良贷款类不得续贷


在北京银保监局出台小微企业续贷专项支持政策中,明确划分了可续贷企业的范围。


具体而言,对于出现临时性经营困难,但经营可持续、发展有前景、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应通过续贷业务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确已无力还款且具有“僵尸企业”特征的客户,严禁以续贷为名义掩盖或延缓风险暴露。

与此同时 ,意见还详细规定了小微企业申请续贷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和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满足的监管要求。
企业不得有恶意欠息欠贷行为和不良记录。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的管理型企业集团总部和房地产企业等不适用续贷业务政策。风险控制方面,严格禁止为关注类、不良类贷款办理续贷。



02

银保监会曾公开表态“无还本续贷”


“无还本续贷”,顾名思义,是指贷款到期后,企业要获得银行的续贷,不必“先还后贷”,而是依据该业务事先的约定可直接获得银行续贷。其基本操作是,在贷款到期前,银行依据对企业客户的历史数据以及风险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动续贷或延长贷款期限。这是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一项创新业务。


去年9月,在银保监会召开的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发言人肖远企首次解读“无还本续贷”时就表示,要使银行敢贷、愿贷、能贷,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供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使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完善考核体系,实现融资供需有效对接。



03

谁在以续贷为名义掩盖风险?


在我国,小微企业基本上都属于民营企业。由于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期限与资金实际运转周期不匹配,审贷、续贷中间有几个月的时间差,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获得过桥资金实现再贷或续贷,这就大大提高了融资成本。


在这过程中,不少企业反映,“倒贷一次(成本)超过半年利息”。而一些社会机构和人员趁虚而入,开展高利借贷活动,对小微和民营企业及整个融资环境都造成恶劣影响。


续贷业务是解决这个“痛点”的良策,而推广则必须做到定位明确、风险清晰、定价合理、商业可持续,杜绝以续贷为名义掩盖风险,树立银行机构规范做好续贷业务的信心。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坚持正向激励,严禁以续贷为名义掩盖或延缓风险暴露。


那么,续贷业务是否会变相提高贷款费率?北京银保监局回应称,在定价方面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银行续贷产品利率定价不高于续贷前贷款利率水平,严禁借续贷业务搭车收费,变相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04

去年北京小微贷款利率低于全国水平


据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北京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累计发放256.67亿元,贷款余额257.11亿元;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0.68%,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5.72万户,同比增加5.95万户。


2018年末,北京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986.38亿元,同比增长15.23%。北京地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超过1个百分点。


本文由专注不良资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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