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股东未缴纳出资能否以借款抵销

发布时间:2021-05-07 10:30:01

阅读量:10907


裁判要旨

 

  对公司享有借贷债权的股东未按照股东会决议足额缴纳出资的,公司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足额缴纳出资,并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直接抵销借款。

 

案情简介

 

  一、2009922日,李某向某科技公司汇款1000万元,双方约定资金中360万元为注册资金,640万元为借款。

 

  二、201068日,某科技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确定李某持股10%,股本金360万元。

 

  三、后某科技公司注册资金增至6200万元,李某持股10%,其出资额于2011414日增至620万元,借款金额为280万元。

 

  四、2010年至2012年,某科技公司归还李某借款共计150万元。

 

  五、2012418日,某科技公司召开股东会,确定全体股东最低投资额为9000万元,李某持股10%,最低投资额为900万元。

 

  六、2013年,李某向中院起诉,请求某科技公司偿还借款本息。某科技公司抗辩称,根据2012418日股东会会议纪要,李某的出资额应达到900万元,2009年的借款已经全部转化为股本金,因此双方并非借款关系。中院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判决某科技公司向李某偿还借款本息。

 

  七、某科技公司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诉。高院认为李某的出资行为实为对某科技公司的自愿增资,并非民间借贷。据此,高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八、2014年,李某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裁定提审本案。最高法院认为,股东会议纪要的约定并不必然成为直接抵扣李某借款的依据,且某科技公司陆续归还李某借款,也以实际行动表明借款事实存在。据此,最高法院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裁判要点

 

  本案李某与某科技公司之间为民间借贷而非股权投资法律关系,案涉股东会议纪要的约定并不必然成为直接抵扣李某借款的依据:

 

  第一,案涉股东会会议纪要中的最低投资额并不等同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前首先应当由股东会对增资作出特别决议;其次,公司应当依法修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本认缴出资的条款;再次,增资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股东会议通过后,股东仍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某科技公司未按照2012418日股东会会议纪要实际履行,也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如果李某确实未按照股东会决议缴纳出资,公司或其他已经足额缴纳增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李某缴纳出资款项,并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直接抵销借款。

 

  第三,2012418日股东会议纪要通过后,某科技公司仍陆续归还李某借款共计50万元,表明某科技公司认可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

 

法院论述:

 

股东会议纪要的约定并不必然成为直接抵扣李某借款的依据。

 

  首先,案涉股东会会议纪要中的最低投资额并不等同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亦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增资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资信度,依法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有关规定执行。增资前首先由股东会对增资作出特别决议,其次,公司应当依法修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本认缴出资的条款,再次,增资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某科技公司工商档案记载,某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为6200万元,李某完成出资620万元义务并占有某科技公司10%股份。即某科技公司也并未按照2012418日股东会会议纪要实际履行,也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某科技公司章程,亦未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变更。

 

  其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如果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作为公司或其他已经足额缴纳增资的股东而言,可以要求李某缴纳出资款项,并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直接抵销借款。

 

  另外,就本案2012418日股东会议纪要通过后,2012611日、2012827日及2012929日,某科技公司陆续归还李某借款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共计50万元。表明某科技公司以实际行动认可李某在某科技公司账户除620万元股东款项之外为借款。

 

  综上,某科技公司仅根据该会议纪要认为双方争议的款项系李某向某科技公司的出资款,证据不足。

 

实务总结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增资程序。增资前首先由股东会对增资作出特别决议,其次公司应当依法修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本认缴出资的条款,最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如果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来源:网络

来自:仟律网

251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股东未缴纳出资能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时间:2022-06-09 13:41

1284次阅读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时间:2022-06-09 10:41

820次阅读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如果对方是正规平台还好,如果非正规,建议及早收手。网上贷款如果还不起,将会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时间:2022-06-09 10:21

902次阅读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

时间:2022-06-09 10:20

1630次阅读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

时间:2022-06-08 11:06

605次阅读

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

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合同、侵权、房产、婚姻等、刑事辩护…

咨询我

热门推荐

重磅!五部委联合发文:“花呗们”不得向大学生放款!股权激励纠纷的案件定性之争及对审判规则的影响何以至此!李亚鹏被判赔4000万,语音曝光:“已无路可走”!数百位老年人被这个“保健品”忽悠上当!商家被重判!重大发布!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及衔接指引(附全文+京沪对比+记者问答)移花接木?女子冒充自己前夫结识现任丈夫前妻,诈骗33万,结果……最高法裁判:放款后3日按约定收取部分利息,能否认定为“砍头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正式发布(附全文)郑爽张恒借贷纠纷案二审开庭!首次披露证据细节民事经济纠纷可以转成刑事吗?人突然没了,欠的花呗、借呗就不用还了?家人要还款吗?夫妻一方避免“被负债”的8个大招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附全文)经济纠纷难理清法院调解解困境参与互联网项目的非法集资行为!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借出4.3万没打借条山东一女子持微信聊天记录打赢官司!【经济纠纷】借款利息怎么算才合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怎么做?腾讯VS老干妈:经济纠纷中涉及哪些注会考点?【上市金融】股票发行上市基础知识及发行上市前期准备重大疾病险有必要买吗?失信被执行人,最多可拘留27次(“老赖”全疯了)经济纠纷解决途径——行政复议【金融知识】你需要知道的“征信那些事”律师提醒:民间借贷欠钱不还就是诈骗?错!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还要不要赔?法院判决:这种情况,要赔!【律师解读】正确看待上市公司退市?【经济纠纷】借款利息怎么算才合法最高法裁判:借款人涉嫌犯罪被抓,能否起诉担保人还款?汽车金融法律普及,维权过度和敲诈勒索到底有什么区别?公司上市与不上市的详细分析车辆保险费计算公式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要点及裁判标准以个人原因辞职,就一定要不了经济补偿吗?【律师解读】公司上市与不上市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