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卖房人未能将户口迁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7-05-23 10:34:19

阅读量:29222


改革开放以来,房市一路走强,30年的实践已经让不少人相信房产是最好的投资产品。但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一些法律陷阱,一些常见问题需要交易者提起注意


现行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版)第十条的规定“(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网签合同作为在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旦约定自然产生法律效力,而出卖人作为户口迁出的义务人在履行该义务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户口无法按时迁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案例:

杨某与孟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杨某出资购买孟某所有的A房,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为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逾期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15年11月13日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孟某于2015年12月25日将原有户口中的一部分迁出,仍剩两人户口未迁出。后杨某经多次催促未果,将孟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孟某承担违约责任。孟某抗辩称剩余两人户口是前儿媳和孙女的,已经与本人无关,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认为,孟某延迟迁移户口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

案件的争议焦点是未迁出户口的行为是否属于“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情况。

 

三、律师分析:

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何为“自身原因”。是否属于“自身原因”应考虑两点要素,1.义务人是否明知或应知该情况;2.义务人是否有能力影响或直接控制该情况。实践中有以下三种常见的情况,可以分别加以分析:

 

1.未迁出户口人员为出卖人亲属,由户主同意后迁入

未迁出户口人员为出卖人的亲属,户主的同意是其能够入户的必要条件。作为亲属,户主对在户人口存在一定的影响和控制能力。此种情况应属于出卖人的“自身原因”。

 

2.未迁出户口人员与出卖人毫无关系,为户口登记部门登记错误

因为我国现有户籍管理制度透明度不高,导致户主并不能及时了解全面的户籍信息。实践中曾出现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新增一户成员,该成员与户主并无任何关系,是由于其户口登记部门的登记错误造成的,此时义务人对该人显然不具有任何实际控制能力。未能迁出该人户口则不应属于出卖人的“自身原因”。

 

3.未迁出户口人员在出卖人拥有房屋产权前就落户该房屋,且一直未迁出

实践中还存在这样的情况,即A将房屋出售给B后,未将户口迁出,B就将房屋转卖给了C。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查明B是否知情,并已经在交易的过程中进行披露。如B知情不报,则属于明显过错,应承担责任。如果B并不知情,则应综合考虑B对于A的实际影响能力和B作为户主对在户人口的查明义务来判断其应负的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为现在的存量房交易一般通过房屋中介来进行,发生上述户口未能按时迁出的情况,中介机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买卖双方应该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对上述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来自:仟律网

2987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卖房人未能将户口卖房人未能将户口卖房人未能将户口 房屋租赁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746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675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507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670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354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关于商品房包销合同的纠纷效力有什么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西安市一小区烂尾八年终于交房,业主却被通知要交续建费最高法裁判观点: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的约定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房屋归属方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房屋登记机关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是否应主动对房屋存在共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进行审查?买了房,还未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一份最高法院的伟大判决:烂尾楼风险不应由购房者承担买房延迟过户的风险点,你了解吗?口头答应卖房,房子涨价后却反悔?法院判了!最高院、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保障用于项目建设,法院不得随意划转!(2022)重磅!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调房贷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LPR利率减20个基点真实案例:同是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一个判赠与,一个判借贷?原因在这“人防车位”典型案例24条裁判观点离婚后一方拒不处置共有房产,怎么办?法院终审判决:小区不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恒大的购房人注意了!最高院判例: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最高法: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看房时说好赠送阳台,交房时却没了!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退款明确了!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房贷怎么办?五大行回应来了!最高法民一庭:婚前、婚内、离婚后,对夫妻一方撤销房产赠与的不同处理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男子婚前买三套房,离婚时妻子提出要分六成!法院不予支持:加名并不意味着对半分男子买走小区90多个车位,还…...业主怒了:集体开砸!夫妻婚内无书面约定的房产赠与问题: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楼盘烂尾购房者要继续还按揭吗?法院判了……“买一楼送花园”送了个“公共绿地” 业主要退房 法院这样判!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最高法裁判:“借名买房”也能排除强制执行(注意这些实务要点)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万水千山总是情,写我名字行不行?结婚买房的法律知识点,一文讲清!最高院: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