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房产买卖合同“网签”的法律陷阱

发布时间:2017-05-20 16:00:29

阅读量:31762


作者 / 齐精智 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



导读:所谓网签,就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用户可以根据网签号对合同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网签作为行政机关行使管理的一种管理手段而存在,在物权法上并无法律效力可言。房产买受人不理性的赋予了“网签”许多人造光环,导致在实践中因误解网签的法律性质而引发诸多法律纠纷。

1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


《房产买卖协议》不违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已


经成立并生效。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因市场管理需要而规定的公示程序,是否网签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齐精智律师提示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肯定会影响到随后的办理房产证的环节。

2

一房二卖中即使第一买受人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在先,也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第二买受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一房数卖中的数个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部分第(二)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3条的规定确定权利保护顺位。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房屋的买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房屋网签手续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


买受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案件中,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查封房屋处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齐精智律师特别提示:


1、即使办理了房产买卖合同网签,甲方也能一房二卖,而且第二次的房产买卖合同确定有效;


2、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在前,一房二卖在后且实际交房的,实际占有房产的权利人能够取得房产的产权。

3

网签(备案登记)不具有物权的效力,过户前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房地产公司。


所谓网签即商品房预售登记,就是房屋交易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房屋备案,在预售的房屋合同上编上不同的号码,并在网上予以公布,防止商品房销售中出现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的情形,保护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


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中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均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向县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证实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预售登记的效力问题。


一般在实践中认为,预售登记是是为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而产生的一项请求权,因预售登记时物权尚不存在,故所登记的仍是一种请求权,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没有规定备案登记制度,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该房地产公司。

4

房产仅网签不能对抗法院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也即卖方)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也即买方),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据此规定齐精智律师提示,如果买方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即便还没有过户登记,只要买方对此没有过错,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房屋查封措施。


但仅仅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网签,即使支付全部房款也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


5

登记机关撤销“网签”不需要需双方当事人配合或法院通知协助执为前提。


裁判要旨: 本案原告所诉“网签”行为实质上是被告对商品房交易信息的网上备案登记行为,被告对该行为具有法定的监管职责,事实上被告也对其行使了监管职权。


由于网签登记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被告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本案所涉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98号名富公寓1729号房屋的网签登记信息已经由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认系由第三人虚构所得,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并无真实的交易关系,该网签登记行为缺乏基本证据和事实根据,依法应予以撤销。


争议的网签行为实质上是被告对商品房交易信息的网上备案行为,被告对该行为具有法定监管职责;被告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原告与第三人之间无真实交易关系,该网签登记行为缺乏基本证据和事实根据,依法应予以撤销。


案件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岳行初字第00137号。


综上,“网签”仅是行政管理手段,没有超越《物权法》而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来自:仟律网

3317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房产买卖合同网签房产买卖合同网签 房屋租赁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746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675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511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670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354次阅读

解杰律师

解杰律师

专注民商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关于商品房包销合同的纠纷效力有什么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西安市一小区烂尾八年终于交房,业主却被通知要交续建费最高法裁判观点: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的约定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房屋归属方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房屋登记机关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是否应主动对房屋存在共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进行审查?买了房,还未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一份最高法院的伟大判决:烂尾楼风险不应由购房者承担买房延迟过户的风险点,你了解吗?口头答应卖房,房子涨价后却反悔?法院判了!最高院、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保障用于项目建设,法院不得随意划转!(2022)重磅!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调房贷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LPR利率减20个基点真实案例:同是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一个判赠与,一个判借贷?原因在这“人防车位”典型案例24条裁判观点离婚后一方拒不处置共有房产,怎么办?法院终审判决:小区不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恒大的购房人注意了!最高院判例: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最高法: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看房时说好赠送阳台,交房时却没了!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退款明确了!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房贷怎么办?五大行回应来了!最高法民一庭:婚前、婚内、离婚后,对夫妻一方撤销房产赠与的不同处理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男子婚前买三套房,离婚时妻子提出要分六成!法院不予支持:加名并不意味着对半分男子买走小区90多个车位,还…...业主怒了:集体开砸!夫妻婚内无书面约定的房产赠与问题: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楼盘烂尾购房者要继续还按揭吗?法院判了……“买一楼送花园”送了个“公共绿地” 业主要退房 法院这样判!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最高法裁判:“借名买房”也能排除强制执行(注意这些实务要点)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万水千山总是情,写我名字行不行?结婚买房的法律知识点,一文讲清!最高院: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