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再婚家庭财产应该如何继承?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3:10

阅读量:11379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离婚、再婚的包容度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再婚家庭越来越多。而再婚家庭在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婚前财产或再婚财产的遗产分割问题也日益增多,亲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

  案例一:半路夫妻能否继承婚前财产

  邵某是省会一名退休职工,与爱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邵某邦和一女邵某玲。2004年,邵某的爱人在外出游玩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当时,两个孩子均已成年。2007年,经他人介绍,邵某认识了丧偶独居的林某,二人于当年下半年登记结婚。婚后,林某搬到了邵某以前和其前妻一起购买的一套两居室里生活。

  2015年,邵某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并于三个月后去世。因为事发突然,邵某去世前并没有设立遗嘱。邵某去世后没多久,林某就被继子女邵某邦和邵某玲“扫地出门”。

  邵某邦认为,虽然林某和其父有婚姻关系,但是,二人居住的房屋是他父母生前购买的房产,是其亲生父母的共同财产,和林某没有任何关系。如今,他的亲生父母均已不在人世,所以,该处房产和其父名下的存款,应该由他和他妹妹邵某玲共同继承。

  林某并不认同邵某邦的说法。她认为,虽然该房产是邵某和其前妻共同购买的,但在其前妻去世后,房屋已归邵某所有,而直到邵某去世前,她都是邵某法律上的妻子,因此,有权继承邵某的遗产。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继承邵某房产和存款。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属于邵某的房屋属于邵某与其前妻共同共有,在其前妻去世后,该房产1/2的份额,应当作为其前妻的遗产,由其前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邵某、邵某邦、邵某玲分割。因此,此时该房屋的所有权状态为邵某占有2/3、邵某邦、邵某玲各占1/6。此后,邵某与林某结婚,邵某所拥有的该房屋2/3的所有权属于其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其个人所有。在邵某死亡后,该房屋2/3的份额应当作为邵某的遗产,由邵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林某、邵某邦、邵某玲依法继承。

  因此,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该三人实际上属于共同共有,具体的份额为林某2/9、邵某邦、邵某玲各占7/18。对于邵某名下的存款,如果是在与林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二分之一归林某所有,剩余二分之一作为邵某的遗产,由林某、邵某邦、邵某玲平均分割。

  案例二:再婚财产成遗产继承焦点

  2000年,蒋某和前妻离异,二人经协商,5岁的女儿由前妻抚养,蒋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抚养费;婚前蒋某父母出了10万元首付后,由二人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套两居室归蒋某所有;蒋某一次性付给前妻15万元。次年,经人介绍,蒋某和离异没有孩子的李某结为夫妻,居住在蒋某的两居室中。2005年,二人的儿子降生。为了改善居住环境,蒋某和李某卖掉了原有的两居室,添钱购置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并登记于双方名下。

  去年,蒋某由于突发心脏病去世,蒋某的女儿找到李某,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三居室商品房,李某断然拒绝。她认为,蒋某和前妻离异时,财产已经都分割清楚了,且此后的16年里,蒋某从未拖欠过抚养费,另外,现在这套三居室是蒋某和其婚后购置的,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理应由自己和儿子继承。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法官说法

  《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即使父母离婚,也不影响孩子与其父、其母任何一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而,本案中蒋某去世后,蒋某的女儿当然能够作为《继承法》第十条所确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蒋某的遗产依法进行继承。涉案的“三居室”房屋属于蒋某生前与其妻子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作为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李某、蒋某的儿子、蒋某的女儿,应当对蒋某生前所有的该房屋的二分之一的份额进行继承。因此,本案中,蒋某的儿女可通过依法继承,取得该“三居室”房屋六分之一的所有权份额。

  案例三:再婚家庭子女为争遗产大打出手

  刘某与阎某于2007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且再婚前各有一子且均已成年。刘某再婚前有一套房产,阎某无房产。为了避免再婚财产将来发生纠纷,刘某曾承诺将房产的一半赠与阎某。然而,在刘某还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在一次外出旅游途中,刘某和阎某遭遇车祸双双去世。丧事过后,双方的子女对于房产继承发生了争议甚至一度演变为暴力事件。

  法官说法

  本案中,刘某生前承诺将房产的一半赠与阎某,实际上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与阎某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合同属于单务诺成合同,也就是说赠与人一旦作出承诺,合同即成立,只要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则该合同就生效。本案中,在赠与的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前,刘某与阎某均不幸因车祸罹难,但二人生前便已经达成赠与的合意,其二人的死亡并不影响合同的实际效力,仍然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房产尚未过户,实际上是在二人之间产生了赠与合同项下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李某之子与阎某之子,分别作为李某与阎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分别概括继承李某与阎某生前所有的债权,并且应当在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故而,本案中,李某与阎某之子,应当分别继承李某与阎某在该赠与合同中的债权债务,继续履行该赠与合同。

  来源:河北工人报



来自:仟律网

119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再婚家庭财产应该 其它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律师解答   申请营业执照的步骤:   第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如若本人没有门店,就需要找寻房屋进行租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复印...

时间:2022-06-09 13:50

1622次阅读

商标转让如何避免风险

商标转让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解答   商标转让避免风险要注意:   1、商标交易前要议定商标转让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商标的名称、类别、商标号。   2、需要清晰约定转让价款和违约责任。   3、在转让...

时间:2022-06-09 13:49

1285次阅读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

时间:2022-06-09 11:44

644次阅读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对于保密专利申请审批的流程,需要根据保密的内容不同来确定:   1、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申请人向国防专利局进行申请——国防专利局给予审查意见,并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国...

时间:2022-06-09 11:37

630次阅读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

时间:2022-06-09 11:36

652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一律师远赴云南磕头拜师,并称“任何时候都会听从师傅的”【关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异地备案太麻烦?权威解答来了!《民法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汇总+解读+参考案例“赘婿”能继承妻子家的财产吗?民法典中这样规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法律咨询与收费咨询的区别你必须知道民法典中的100个细节知识!【必看】今年“3•15”,被曝光的产品有哪些?民法典首例!未经允许在聊天群公布个人信息犯法吗?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车和百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坚持15年3元一碗面的“拉面哥”商标被抢注,“假聪明,真违法”重磅!最高法院关于工伤案件的7个裁判观点(2020年度)明确了!这些案例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男子捅了马蜂窝后离开,次日无辜路人被蛰死!谁该担责?法院判了!荒唐至极!夫妻拐骗奴役农村儿童,要求下跪请安伺候全家……法院判了!《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法条要点一览忽视“首恶”追偿“大户”?证券监管发声“证券赔偿民事裁判”最高法裁判: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民法典:《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明‘悔终生’的7个问题医生、律师等乘坐公共汽车时,就应当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吗?最高法裁判: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婚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姻财产管理实操手册,建议收藏!)颠覆性判决:替朋友接送孩子致其意外受伤,法院一审判七成责任二审改判无责最高法裁判:主张大额现金借款,证据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法院不予支持超全总结:民法典中的99个细节知识!人社部发声!延迟退休最新消息来了!70-80-90后退休年龄为......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冤不冤?法院判了!(二审判决)撤销监护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人社部关于增加年休假天数、落实年休假制度的答复《民法典》施行后,认定合同无效的规定汇总​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最高法: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符合3个条件就能用(附判决书)最高法案例+纪要观点:印章真实≠协议真实;印章不真实≠协议无效注意:两会即将召开!期间不当上访可能触犯这12个罪名(附两高一部意见全文)权威发布:十大高发诈骗!(普法)公安提示:合同、欠条,签字尽量用自己带的笔,否则可能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