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股权纠纷中的有效证据你都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22-05-17 09:00:01

阅读量:18820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而公司总是难免会发生股权纠纷,常见的股权纠纷主要有: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那么在股权纠纷中要如何取证维权呢?有什么样的有效证据呢?

  1

  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属于源泉证明,公司设立后,公司应依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无论是实际出资还是认购股权,发起人均能取得股东身份。股东取得出资证明书后,有权要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中,并要求公司将其股东身份登记于公司的登记机关。出资证明书是产生效力证据、对抗证据的前提。《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若能够证明其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确认其股东资格。”

  股东的实际出资中,有的是部分出资,有的是虚假出资,统称出资瑕疵。出资瑕疵是否会影响股东的身份?我认为虚假出资可否认其股东资格。股东身份的赋予基于发起人的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如果缺乏这一事实,是无法获得股东身份的,换言之,出资是获取股东身份的对价,虚假出资没有支付对价是无法获得股东身份的。部分出资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部分出资的股东需要承担对公司的违约责任及对其他股东的侵权责任。尽管部分出资的股东不影响其股东身份,但是其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如新购认购优先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应受到限制,股东仅在其实际出资的金额范围内行使有限的分红权、认购权及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2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源泉证据,是继受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股权的受让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当然取得股东资格,还要看该笔转让是否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如果转让股东未履行通知权,限制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均有权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也会拒绝登记继受股东身份,因此,受让人也无法获得股权。即使转让双方履行了法律及章程规定的程序,受让人也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股权转让协议不具有对抗公司的效力,只有将股东身份记载于股东名册,受让人的股东身份才被正式确认,其才能依据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当然持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如果公司不予配合,受让人可诉至法院强制履行。

  瑕疵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受让人,受让人对瑕疵出资不知情的,既可以以欺诈为由行使转让合同的撤销权,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受让人对瑕疵出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受让人明知转让方的出资存在瑕疵仍然受让,不但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差额,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受让人与转让人承担差额补足的连带责任。

  3

  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属于效力性证据,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也是公司内部股权确认的重要依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有些小型公司管理不是很规范,往往没有置备股东名册,而是通过公司其他文书予以体现,甚至没有体现。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以是否有股东名册来判断股东资格的有无,换言之,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原则上一定具有股东身份,没记载股东名册的人或没有股东名册的,也不一定不是股东,我们可结合其他证据予以判定,如表决权、分红权的行使等等。

  4

  公司章程等公司登记类文书

  公司章程等登记类文书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效力,属于股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化的成熟与完善取决于市场秩序的建立及稳定与否,为了促进交易的安全,商法推行外观主义,即重表示行为,轻意思表示,这与民法的重意思轻表示完全相反,这是价值冲突的选择,在可选择替代性赔偿的今天,市场更加侧重保护市场规则的确立。外观主义是一系列市场规则创设的载体,规则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不特定利益的保护比个体利益的保护更加重要。

  无论是股权转让中受让人还是公司的债权人,仅能通过公司的登记来了解公司的股东情况,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获得,也会极大地增加交易成本,因此,既使是出现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不符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登记文件信赖的受让人仍然能获得股权的转让,获得股东资格。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根据外观主人执行名义股东的股权,或者要求其承担股东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公司的一项法定协助义务,股权一旦发生变动,受让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义务。

  因此,当源泉证据、效力证据、对抗证据发生冲突时,我们应遵循一个原则,即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权争议的,我们以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为依据,即股权的实质要件在公司内部具有优先效力。出资证明书、各类股权变动类文书、股东名册具有创设股权的效力,也称设权效力,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不涉及交易的安全,故优先适用实质要件。当股东或公司与第三人发生股权上的争议时,就涉及交易安全保护的问题了,就应该奉行商法的外观主义,以对抗证据为依据。虽然公司登记仅是形式要件,仅具有对外宣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但是在处理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争议中,形式要件优于实质要件,公司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来自:仟律网

1372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股权纠纷中的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律师解答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欠的钱会在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给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报债权。...

时间:2022-06-09 13:47

929次阅读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1、签订入股协议书前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调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2、签订入股协议书时,要注意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是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条...

时间:2022-06-09 13:44

1680次阅读

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除支付补偿金之外,还要同时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时间:2022-06-09 10:51

794次阅读

企业怎样认缴出资

企业怎么认缴出资?

律师解答 企业认缴出资由企业章程规定,企业的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

时间:2022-06-09 10:47

864次阅读

企业增资程序怎么走

企业增资程序怎么?

律师解答 公司增资程序:1、召开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增资,然后和新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书;2、股东按照认缴的新增资本进行出资;3、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4、变更登记完成,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时间:2022-06-09 10:45

1072次阅读

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及仲裁等方面…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最高院裁判观点:公司与董事之间关系的认定最高院: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什么夫妻不能100%持股,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告诉你答案【公司法务】股权回购方案是否完全不可调整【公司法务】华为的企业法务观“腾讯与老干妈合同纠纷案”看: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公司被起诉了?法务要做好这十件事,不用慌!“腾讯与老干妈合同纠纷案”看:公司法务做好合同审查的10条准则公司法务,为什么老板认为你不如律师专业?【律师解读】集团公司的法务秘诀两公司重名,不在一个区,原公司能否要求侵权赔偿公司法务,必须懂战略!公司法务|如何为企业制定一份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公司法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何时生效?干货丨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学会合同审查三步法我的公司有法务,为什么还需要法律顾问?最高院:没有律师资格的人,能否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企业设立股权质押实务问题解析中小型企业为什么更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必须懂战略!企业法律顾问能带来哪些好处?法定代表人个人出具欠条,法律效力如何认定规章制度对公司有多重要?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上班时间睡觉被辞退,法院如何判?|法律顾问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法务人员必看)!法律顾问律师//合作开发房地产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分【公司法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何时生效?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作用是什么?【公司法务】未经合伙清算索要投资款可否得到支持公司注销背后的这些法律风险,你需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何时生效?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是否有效?最高院案例: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之条件最高院: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却汇入其个人账户的,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