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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跳楼”事件后,律师教你如何解决医疗损害责任。

发布时间:2021-07-25 12:00:01

阅读量:13602

近日,陕西榆林一医院“产妇跳楼”事件引起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笔者的朋友圈也被各种转发、评论刷屏。关于这起事件中的医院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患者与医院之间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笔者在此文中均暂不予以分析。本文仅就患者一方在遭遇医疗损害责任时后如何正确处理对待作简要的介绍。


一、复印病历并要求医疗机构封存病历

在绝大多数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而进行鉴定所必备的材料便是病历,病历作为鉴定的对象及事实依据,其重要性就更加不言自明。

因此,当患者一方遭遇医疗损害责任时首先需要采取的措施是:复印病历并要求医疗机构封存病历。

此时,你或许会说:“医疗机构不给复印,不同意封存怎么办?”这个时候,你可以甩出如下法律规定给医疗机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资料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所以,患者一方是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和要求封存病历的。


二、拒绝“医闹”,理性协商

当你已经完成上述第一步复印病历和封存病历的措施后,现在你需要做的是理性得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

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应当拒绝“医闹”,而是通过采取合法适当的途径予以解决纠纷争议。此时的你可以在协商前向专业的律师就注意事项以及赔偿项目等相关内容进行咨询或者也可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协助你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和处理。除此之外,患者也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就医疗争议进行调解。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争议的,则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

无论是采取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的方式解决,还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时的你,都需要采取一项重要的措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即就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以及该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虽然单方委托的情形下,司法鉴定机构也会受理你的申请。单方委托情形下作出的鉴定意见在进入诉讼阶段后极易遭到对方的异议和否认,从而导致对原鉴定项目进行重新鉴定。由此一来,不仅增加了维权成本,也延长了争议解决的时间。

对此,笔者建议尽量由患者与医疗机构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启动鉴定程序后,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等材料内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主要程序如下:(1)指派鉴定人;(2)制定鉴定方案;(3)召开听证会;(4)综合分析;(5)鉴定的记录和复核。鉴定工作完成后,鉴定机构会通知患者和医疗机构前去领取鉴定意见。


四、认定责任以及确定赔偿责任范围

依据司法鉴定机构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该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再次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

这个阶段的你需要了解的是医疗损害责任中涉及的相关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要具有如下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误工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伤残/死亡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丧葬费。

而关于上述各赔偿项目中具体的赔偿标准以及数额则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五、签订协议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医疗机构基本会主动按照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内容履行支付赔偿款的义务。如果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你还需要采取最后一项措施:签订和解协议。

通过签订协议,可以对双方协商的结果予以固定,并指引对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去履行义务。当然,作为患者一方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中应当就具体的赔偿项目、范围以及赔偿的数额予以明确,同时对支付赔偿款的方式和期限也应当予以一并确定。如此,才可以避免产生“二次争议”。

对于遭遇医疗损害责任的患者而言,其无疑是不幸的。但是,通过采取合法正确的途径予以解决争议,则是对“不幸”最好的回应。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lawlearn)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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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产妇跳楼”事件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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