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什么才是真正的“律师之道”?律师的身价,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2021-05-19 11:00:01

阅读量:5080

  律师行业的魅力就在于,他是个不会“退休”的行业,反而越老越值钱。反问一下自己,你是打算永远马不停蹄的循环在一个又一个的“两千元律师费”案子里,还是沉下心来修炼成有朝一日可以单案收取百万律师费的“大律师”呢?


01引言

律师界一直以来有种堪忧的现象,即“执业低俗化”。很多律师面临生存的压力,又苦于找不到正确科学的方法去推广自己,开拓业务。最终却采取了现在商业界早已经摒弃的低级推销手段。

02故事

1、在某些公路桥洞口,在一些路边的电线杆上豁然贴着“代为催讨债务,代理打官司”等字样的小纸片,上面写着某某律师大名及联系电话,而其旁边则是“专治性病”的老中医广告。


2、还有各地交通事故处理点,各地看守所门口见人就发名片的“黄牛们”,这些“黄牛们”几乎控制了这些区域,而他们的背后就有不少可悲的“枪手”律师,拿着微薄的“黄牛”分给他们的办案费,穿梭奔波于各个看守所,法院。这些律师们每年需要办理数十起这类案件,拿到的费用却不及“黄牛”的四分之一。很多行内律师感叹,本地的交通案件或刑事案件,当事人直接找到律师承办的越来越少。


3、甚至还看到某处高档写字楼的电梯里居然贴着一张A4纸,上书“某某律师告全体业主书”,号召租户,小业主们群起组织起来跟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下面还留了详细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另一位同行笑着告诉笔者,这位张贴告示的仁兄不仅是位律师,还是一名知名法学院的副教授。


4、有些律师在法院门口见人就发名片,更有登峰造极的律师搞一辆面包车上面竖个灯箱广告,在公检法机关门口来回流动。大家可以自行脑补,有没有乡村马戏团巡回演出的感觉?当然,不久,这位仁兄的这种推销行为就被相关部门勒令制止了。曾经还出现过一位外地去北京发展的律师,因为案源不足,便给法官们写信要求介绍案源,并承诺按比例分红,最后被举报吊销律师执业资格。


5、如果说,上述这些例子比较极端,那么下面这些情况就很普遍了,比方说,明明是败诉的案件却拍着胸膛包赢,明明按照行业收费指导最低收2万元的案子,却以十分之一的价格承接了。一个需要全年服务的企业法律顾问居然只收全年2000元。笔者深深担心,这样低价承揽下来的律师会用心把业务做好吗?

TIM截图20181214152020.jpg
03深思

在当今这个被严重推销过度的社会,人人已经本能的反感和拒绝被推销。不要说上面这些低劣的“推销术”,乃至于“电话销售”,“广告寄送”都早已经效果甚微。


这些人或许最初也是胸怀“济世救人,匡扶正义”的理想踏入律师行的,最后却被现实生存和发展的压力碾压得毫无尊严,甚至个别的还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同时是也给整个律师行业的尊严和声誉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那么,生存和理想,发展和尊严之间就真的没有一条兼顾的路径吗?

04解惑

其实不然,出现上述这些情况是这些律师们缺少科学的方法,并没有领悟到真正的“律师之道”。笔者可以非常负责的说,业内真正的大律师们,没有一位是用上述这些做法来取得事业的成功的。这些成功者们几乎都是遵循了真正的“律师之道”。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律师之道”?


有一个跟律师职业颇为相似的行业就是“医生”,同样是靠技术吃饭,同样需要口碑和宣传。医生治病救人,律师济世救人。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上述这些推销手法是某位医生或某个医院在做。那么这个医生或医院会得到病人乃至社会的信任吗?会生意兴隆蒸蒸日上吗?我们有听说过哪位名医是这样做的吗?


商业里有句老话叫“客户是上帝”,但这句话在医生和律师这个行业里是例外。我们有听说过哪个病人跑到医院说“我是上帝,你要好好伺候我”吗?医闹听的倒不少,来医院装上帝的倒真没听说过几个。其实,客户去医院并不是去做上帝的,而是来找上帝的。同样,当事人找律师也是来求助“上帝”的。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获得当事人的尊重,当事人信任律师的能力和品格并加以委托才是真正的“律师之道”。


所以,即使是低价策略都可以说是律师营销的下策。除非是一些极其简单的业务,不然,当事人的第一诉求永远是找一位能干、专业和负责的律师,而不是找一个最便宜的。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内容为王”已经成为了共识。而律师业的“内容为王”就是律师自身的能力,专业素质,资历经验和职业品格。不断提升这些素质,并不断地展示自己的价值,最终形成自己的个人品牌才是“正着”。那些“修炼得道”的品牌律师们从来都不是自己主动在找客户,而是客户在找他们的。


所以,律师们要想取得更多的案源,要想获得更好的办案报酬,不应该采取那些自降身份丧失尊严的做法。不要浪费时间做那些极其低效又廉价的行为“向外求”,而是要当下立刻“向内求”,积极努力地提高自己各项素质和能力,负责认真的办好每一起案子,多多跟当事人主动沟通。客户满意了,自然就会慢慢积累声誉,积累人脉,路自然越走越宽。


律师行业的魅力就在于,他是个不会“退休”的行业,反而越老越值钱。反问一下自己,你是打算永远马不停蹄的循环在一个又一个的“两千元律师费”案子里,还是沉下心来修炼成有朝一日可以单案收取百万律师费的“大律师”呢?


或许有律师说,到底该如何内练功力外树品牌呢?又有哪些素质和能力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所必须的呢?限于篇幅,笔者会在以后抽暇一一撰文阐述。今日之文,就先指一个大方向出来,即杜绝自己成为一名自降身份的律师,而要努力追求成为一名高价值的品牌律师。


请记住一句话,思路决定出路,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TIM截图20181214152028.jpg
05TIPS

文末最后,给尚在上山起步阶段的年轻律师们一个小贴士,与其忐忐忑忑,心里没底的摸索,不如下点功夫好好的寻找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资深律师作为导师或许倒是条靠谱又快速的成才捷径。不然,将意味着会在迷茫和黑漆漆的道路上摸索很久甚至迷路……


来源:法海大行者 转自法律博客


声明

本平台所推送内容除署名外均来自于网络,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自:仟律网

240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什么才是真正的“ 其它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律师解答   申请营业执照的步骤:   第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如若本人没有门店,就需要找寻房屋进行租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复印...

时间:2022-06-09 13:50

1623次阅读

商标转让如何避免风险

商标转让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解答   商标转让避免风险要注意:   1、商标交易前要议定商标转让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商标的名称、类别、商标号。   2、需要清晰约定转让价款和违约责任。   3、在转让...

时间:2022-06-09 13:49

1285次阅读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

时间:2022-06-09 11:44

646次阅读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对于保密专利申请审批的流程,需要根据保密的内容不同来确定:   1、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申请人向国防专利局进行申请——国防专利局给予审查意见,并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国...

时间:2022-06-09 11:37

631次阅读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

时间:2022-06-09 11:36

654次阅读

苏建友律师

苏建友律师

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经济犯罪辩护、金融犯罪辩护…

咨询我

热门推荐

一律师远赴云南磕头拜师,并称“任何时候都会听从师傅的”【关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异地备案太麻烦?权威解答来了!《民法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汇总+解读+参考案例“赘婿”能继承妻子家的财产吗?民法典中这样规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法律咨询与收费咨询的区别你必须知道民法典中的100个细节知识!【必看】今年“3•15”,被曝光的产品有哪些?民法典首例!未经允许在聊天群公布个人信息犯法吗?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车和百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坚持15年3元一碗面的“拉面哥”商标被抢注,“假聪明,真违法”重磅!最高法院关于工伤案件的7个裁判观点(2020年度)明确了!这些案例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男子捅了马蜂窝后离开,次日无辜路人被蛰死!谁该担责?法院判了!荒唐至极!夫妻拐骗奴役农村儿童,要求下跪请安伺候全家……法院判了!《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法条要点一览忽视“首恶”追偿“大户”?证券监管发声“证券赔偿民事裁判”最高法裁判: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民法典:《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明‘悔终生’的7个问题医生、律师等乘坐公共汽车时,就应当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吗?最高法裁判: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婚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姻财产管理实操手册,建议收藏!)颠覆性判决:替朋友接送孩子致其意外受伤,法院一审判七成责任二审改判无责最高法裁判:主张大额现金借款,证据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法院不予支持超全总结:民法典中的99个细节知识!人社部发声!延迟退休最新消息来了!70-80-90后退休年龄为......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冤不冤?法院判了!(二审判决)撤销监护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人社部关于增加年休假天数、落实年休假制度的答复《民法典》施行后,认定合同无效的规定汇总​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最高法: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符合3个条件就能用(附判决书)最高法案例+纪要观点:印章真实≠协议真实;印章不真实≠协议无效注意:两会即将召开!期间不当上访可能触犯这12个罪名(附两高一部意见全文)权威发布:十大高发诈骗!(普法)公安提示:合同、欠条,签字尽量用自己带的笔,否则可能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