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有10个合同陷阱,等着企业入套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5:17

阅读量:16453

  导读: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了解常见的合同陷阱,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是减少和避免企业纠纷最有效的途径。

  从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合同的案件来看,常见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01 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

  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

  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

  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

  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02 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

  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

  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

  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为由进行抗辩。

  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03 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

  如果交易对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

  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通常是在关联企业或有着密切往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

  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投资。

  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例如:

  某医药公司与某生物制药厂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由某医疗器械厂为医药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后医药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制药厂找到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才发现该医疗器械厂早已经因违法而被吊销,

  只是还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现在是空有其名,而没有任何财产,方高呼上当。

  04 对抵押财产的状况怠于查验

  有的企业认为,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不好把握,但抵押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让人产生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然而实践中的诸多教训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有的企业为了换取对方的信任,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或者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却并未告知对方,从而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还有的企业将自己并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者是抵押的标的物本身即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这样的抵押合同无效,造成债权人财产流失。

  例如:

  某企业在与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认为该公司规模不大,要求其提供担保。

  于是该公司就用其董事长乘坐的一辆奥迪汽车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办理过户。

  后该公司无力支付货款,某企业欲实现抵押权,将抵押的汽车拍卖以偿付债务。

  可是到了有关部门查询后,方知该汽车并非为某公司所有,而是向别人借用的,使某企业遭受不小损失。

  05 口头变更合同后未用书面形式确认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比较注意采用书面形式,而在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却常以口头协定来代替书面协议。

  如果对方缺少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后不承认变更内容,企业在诉讼中便无据可依。

  例如:

  甲厂与乙厂签订购买200吨钢材的购销合同,约定每吨1200元,分期发货,货到付款,

  后因钢材走俏,价格上升,乙厂致电甲厂要求每吨加价200元,甲厂因急用钢材,于是电话中负责人对此条件表示同意。

  后甲厂却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

  乙厂诉至法院后,因没有提出书面变更的证据,故法院未支持其诉讼主张。

  06 未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利

  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有些企业签订合同后并不关注对方经营状况的变化和实际履约情况,自己履行了义务却因对方亏损、破产或转移财产而无法收回投资的案件并不罕见。

  例如:

  某构件厂与某建材厂签订买卖合同,定期向其发货,货到付款。

  后因建材厂经营不善,接连几次付款迟延,构件厂明知这种情况,却继续发货,最终建材厂无力支付货款。

  如果构件厂在知道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就可以避免上述损失。

  07 合同条款语意模糊,易产生歧义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根本的依据,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之时,必须认真斟酌每一条款,将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详细说明。

  但实践表明,企业往往容易忽视合同内容的规范翔实,有时代表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可能本身并不十分了解合同中标的物的性能、用途等相关指标,也未经过技术人员或有关领导的审查,便轻易作出决定,而当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从粗线条的合同条款中却无法找出对自己有利的依据。

  例如:

  某酒店在圣诞节前向某葡萄酒公司订购了20箱葡萄酒,合同写明“甲方向乙方购买某某品牌葡萄酒20箱”。

  后酒店收到20箱葡萄酒,每箱12瓶,但在签订合同前,酒店一直认为该葡萄酒应该是每箱24瓶,

  而对此双方在合同中却并没有明确约定,酒店最终因货源短缺而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期。

  08 合同缺乏专人管理而超过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主张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有些企业负责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订至履行的整个过程,直到有些债权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很多有着经济往来的企业一般都会存在三角债务,但只要二者还能继续维继交易关系或者是企业自身经济实力雄厚,彼此就不会开口要账。

  可是一旦关系破裂或者企业经营出现危机,需要资金周转时,就不得不去收账。

  往往这时,有相当一部分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除非对方自愿偿还,否则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无法要回钱来。

  另有一些企业虽然设置专门的要账人员去负责收取债权,

  但多数情况下是无功而返,也没有与债务人达成还债协议,

  以致在诉讼时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法院只能认为该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保护。

  例如:

  1993年,某公司与金刚石厂签定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金刚石厂向该公司购买人造金刚石压机两台,总价款为55万元。

  金刚石厂只支付货款11万元,尚欠44万元。

  2000年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货款,但却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1996年至2000年上半年这段期间内曾向金刚石厂主张过权利,

  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其未主张权利的原因就在于没有专人管理合同,以致其在1999年改制后,无人对以前发生的业务进行清理,致使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

  09 对企业印章的使用缺乏规范管理

  合同法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他人对企业印章进行管理,但往往印章的使用程序并非十分严格,从而导致滥用印章的情况频出不穷。

  有时掌管印章的人由于人情关系等原因,未经法定代表人许可,便随意向他人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或者将印章借与他人使用而不问其具体用途,往往是追究企业责任的时候,领导才会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而借用印章的人通常都是以转嫁责任为目的,以印章所属企业的名义购买货物或是为他人提供担保,由于有印章为证,最终该企业不得不承担责任。

  例如:

  某公司董事长为朋友帮忙以企业名义出具了一份购销合同,加盖了企业公章。

  后该企业就因拖欠货款被起诉。

  此时,他才发现那位朋友同时拿了企业已盖章的验收单,从合同相对方取走货物,该公司因没有证据证实其所述情况而承担了相应债务。

  10 授权不及时收回,导致被授权人滥用权力

  企业总是要授权一些人代表自己对外签订合同,但往往未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期限,

  对离职人员的授权凭证如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等未及时收回,也未告知交易伙伴本企业人员的变动情况,

  导致一些已经丧失授权的人员仍然冒用原单位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而交易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信赖关系,仍然会相信其具有授权,最终由授权单位承担责任。

  例如:

  某制衣厂长期由员工张凤兰负责向某布料厂订购制衣材料,后张凤兰因违反单位规定被辞退,

  但制衣厂并未将此事告知布料厂,张凤兰又再次以制衣厂的名义订购了30匹布料,布料厂按照其要求将布料送往他处,

  事后张凤兰下落不明,布料厂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由制衣厂负责偿还该货款。

来自:仟律网

174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有10个合同陷阱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135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671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625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941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636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明确了!最高院判例: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最高法裁判观点:如何认定合同性质及合同解除?权威观点:合同法司法解释废止后,如何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低的幅度?​最高院: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的合作合同,应认定为借款合同《民法典》:定(订)金一字之差,有何不同?最高法裁判:认定“缔约过失责任”的3个要件最高法:限制当事人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有效(请谨慎签署)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种类有哪些?《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的10大变化最高院: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房屋归一方所有,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太重要!最高法观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合同风险及如何有效预防?委托中介卖房后又反悔!法院判: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最高法公报案例: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个法律要点疫情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怎么办?律师支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大典型问题深度解析!最高法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裁判规则21条“从业后才知道,合同纠纷好做,是最大的谎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分析商铺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高法裁判观点:限制当事人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双方签订不以取得所有权为目的名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属于“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最新案例: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附法官详解)​最高院裁判观点:​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亦在六个方面存在主要区别最高法:《合同法》第49条认定构成表见代理必备条件(附详细说明)并购因阴阳合同避税被处罚,类似交易如何避险?专业普法:电子劳动合同,怎样签才有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实际交付,在未来办理权属证书前房屋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买受人最高法裁决:是否可以将借款合同转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官: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与认定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及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购房反悔想退房,合同继续履行or解除?婚宴因疫情取消酒店不退定金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