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丑俊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擅长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及婚姻、继承纠纷案件。承办了数百件各类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较高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本律师不懈追求的目标。
姓名: 张丑俊律师
电话: 13501277489
职位: 专职律师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甲1号天程大厦后配楼202室
所在律所:北京市九洲律师事务所
问答简介: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问答简介: 公司是没有权利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问答简介: 强奸无性防卫能力的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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